沈绍言啪的一下打开她的手,“别打扰我,去照看儿子,你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儿子养大,其余的事你一介妇人,一概不要过问。”
男人拿过架子上的制服换上,戴上了警帽,又瞥了眼床上的小妇人,皱了下眉头,便匆匆下楼离去。
姜知漓握紧犯疼的手指,望着男人离开的背影,忽然内心有一丝不安。
恍惚片刻,又收回思绪,翻身下床,走到摇摇床边,抱起襁褓里的儿子,轻轻贴着他温软的脸颊,心底母爱泛滥。
我的朗儿,阿妈的心头肉,你知道吗,阿妈愿意为了你付出一切。
微风透过镂空窗棂,拂进一抹清冽的雨露气息。
姜知漓放下儿子,掖了掖他的小被角,又拢住衣领,站在梳妆镜前,望着镜子里一身青色粗布马褂和长裤,拿起木簪随手挽了个发髻,便转身走下阁楼。
暮春六月,每年到了这个时节,烟城总会接连数天落下梅子雨,青石板一片青绿,屋檐上珠玉迸溅,满院杏花零落,细雨如丝如雾,浓郁的春枝新绿,却弥漫着致郁的气息。
姜知漓望着朦胧的雨雾,心口因为晨间丈夫的眼神,微微滞闷,又抬头朝着那阁楼窗台青瓦屋檐下望去。
泥巴筑起的燕子窝,新燕在啾啾呢喃。
据绍言说,那燕子窝本来只有一只公燕,在她嫁进来那年,那公燕带回来一只母燕,小夫妻俩恩爱非常,最近又生了一只乳燕,粉色小肉球,浑身灰色细小的绒毛,还没睁开眼,嗷嗷待哺。
绍言说这燕子和他们一家人有缘,还特地为他们筑巢,搭了个草编小鸟巢做地基。
姜知漓回忆着丈夫当时的温柔笑语,内心明朗起来,唇角也露出一抹甜笑,脚步轻快地往前院灶房走去。
沈家院子不大,在杏花街经营着一家老字号裁缝铺。
姜知漓自嫁过来,便同公婆做起了裁缝,加之丈夫当差人的进项,日子虽不富裕,倒也安稳。
姜知漓洗漱过后,便开始准备早饭。
除了沈绍言去警署司当差,每日辰时去报到,不在家吃早饭,家中还有沈母,沈父和沈绍言的妹妹,沈玉萍。
沈母每早要吃一碗猪肠粉,沈玉萍要饮一碗银耳莲子羹,沈父倒是没特别要吃的,姜知漓熬一锅白薯粥,和沈父一块吃。
沈母的猪肠粉,自家不会做,一般是去早市花五分钱买一份回来。
沈玉萍的银耳莲子羹,则需要提前泡发,再炖煮,等她巳时一刻起床来吃。
姜知漓将白薯和稻米洗净,倒进锅里,又泡好银耳,便先出门去早市,买一份猪肠粉回来。
忙活一大早,早饭备齐了,摆在餐桌上,沈家父母也起了,在院中梳洗。
姜知漓声音温软轻唤:“阿爸,阿妈,吃早饭了。”
沈父和沈母梳洗完,朝正堂走来,坐在餐桌前。
沈父满意地看了眼满桌的早饭,笑容满面:“咱家娶了个好儿媳妇啊,小漓,你也快坐下吃。”
“是,阿爸。”
姜知漓展露笑颜,刚坐下,屁股还没热。沈母抬眼不冷不热瞥了她一眼,又吩咐:“玉萍不吃早饭不成,你端一碗白薯粥,给她送上楼去。”
“是,阿妈。”姜知漓又急忙起身,走到灶房,舀一海碗白薯粥,夹两个窝窝头,出门送到后院东侧间的阁楼。
推开正门,沿着楼梯往上走,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门,轻声唤道:“玉萍,醒了吗。”
屋内传来少女惹恼了的嗓音。
“大嫂,你烦不烦啊,别吵我。”
姜知漓叹了口气,将白薯粥轻轻放在窗台上,又脚步轻盈走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