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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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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彦猝不及防,就这么把毛球接住了;想斥他不守礼节,张嘴却说道:“它叫什么名字?”

谢承泽扬扬眉:“枣核。”

萧彦哑然失笑。

果然么,谢承泽给狗起名还是这个套路。

见他脸色松缓,谢承泽开始滔滔不绝:“殿下请瞧它脑门上这一撮黑毛,形状像不像枣核?它是我上回打猎从草甸子那边捡来的,别看现在它憨憨的,老兵们说它可能是野狼留的种,长大以后就威风了……”

狼烟

常思明已经走过来:“你小子跟旁人吹牛就算了,殿下面前也卖弄?!把狗带走,以后再见它乱跑惹事,即刻链子栓起来!”

虽是叱责,语气却并不严厉,看来耿直的北境军也得给谢家留面子。

谢承泽果然不当回事,脖子一梗:“殿下又没怪罪。”

继而他拍拍毛球脑袋:“倒也怪,枣核向来不往旁人跟前凑,对殿下却殷勤的很……”

枣核只管把头埋在萧彦臂弯里呢哝。乐季见狗毛上的碎草粘了萧彦一身,慌忙想伸手来接,却见萧彦没有松手的意思。

于是谢承泽自然而然地与他攀谈:“在家时我不常出门,还没见过殿下呢,没想到在这里遇见。殿下也喜欢养犬打猎吗?首阳西边的猎场虽然不错,但不及这北境地大风野、玩得过瘾。草原现下冬季没过,野兽皮毛都出的正好,不如明日我带殿下出营骑马去,打几只狐貍回来……”

谢承泽滔滔不绝,越说眼睛越亮。

他此时还没长到前世相遇时的身量,正是由少年刚刚过渡到青年的阶段,恰比萧彦只高半头。萧彦下颌微扬,眼皮却微微低垂,嘴角弯成漫不经心的弧度,实际却在仔细地看他。

略显蓬乱的头发,平整无痕的额头,初现锋芒的剑眉,挺拔气概的鼻梁,宛若雕刻般利落的下颌线——好一个英气勃勃的年轻男子;只有微显饱满的嘴唇和两腮暴露了尚未褪去的少年痕迹。

萧彦微不可察地喉头一动,觉得干渴。但脑中警铃终于响起,继而不留情面地拒绝:“本王向来不喜玩乐,你也该好自为之,休要将首阳子弟的习气带到军中。”

说罢,将毛球递回给他,转身便走,留下谢承泽讪讪地站在原地。

——谢承泽是块无瑕美玉。前世,他挺身而出领军击退岐人叛乱,力挽萧彦引起的裂国狂澜,立下绝世功勋之后,居然闯进皇陵陪萧彦共同赴死——这块美玉硬生生撞碎在他萧彦手中,并且直到临死他才明白谢承泽的情重如山;今生重来,他萧彦绝不能再毁人家一次。

形同陌路便好。

回到大帐,乐孟递上茶水,见他脸色不虞,刚要开口问时却见跟随在后的乐季一个劲使眼色,便知趣闭嘴。

萧彦一杯一杯喝完一壶茶水,开始找茬,一时嫌茶叶没洗,一时又催收拾行装。乐孟乐季不敢再像平日里没大没小,一一应着。得空钻出大帐,乐季才悄声嘀咕:“殿下似乎格外不喜谢家那小子,好好的忽然就翻脸,可是从前与谢家有过节?”

乐孟疑惑摇头:“没有的事,再说殿下行事你知道的,即便再是讨厌也不会叫人看出来;何况与那谢承泽不过初次见面,没道理讨厌人家。不过也难怪他烦闷,此处太过艰苦,咱们殿下就算再怎么不讲究,到底是金枝玉叶,总有不耐之处,还是尽快走完北境剩下两营,回到首阳便好了。”

两人嘀咕一阵,紧赶着整顿行装,第二天天色放亮便离开凌河大营,往秋山去。

从秋山城再到红谷城,萧彦一如既往、四平八稳,只在独处时走神,蹙着眉心。乐季乐孟见状,小心翼翼,别说玩笑,大气也不敢出。

如此这般赶行程,萧彦到底抵不住北境风寒,在准备离开红谷返回首阳前夜发热病倒,只好滞留红谷将养。

乐孟乐季内疚不已,萧彦倒不在意。只要离开凌河、遇不见谢承泽便好,北境虽然简陋,但军中不拘小节,倒比在首阳城中自在。

红谷守将骈士诚是个会来事的,眼见萧彦病情恢复身体好转,提议道:“当下草原回春,蛰伏一冬的野兽都出来活动,王爷要不要出城巡猎,打两只银狐回去给良妃娘娘做件坎肩表表孝心。”

乐季方要替他婉拒,却见萧彦抻抻筋骨,笑道:“也好,还得给福宁做条围脖,明年好戴。”

乐季腹诽,之前在凌河不是说不喜玩乐么?还借题发挥、训人谢家小子一顿,果然就是在找茬。作为良妃所出的皇子,萧彦向来行事谨慎、不争高低,但谢家乃是皇后母家、谢承泽是三皇子的表弟,如此明显地表露憎意,怕不是在故意得罪人?

翌日天气晴好,一众人准备齐全、兴师动众地出城巡猎。乐季看着自家王爷骑在马上弯弓搭箭、兴高采烈的模样,只觉愈发看不懂他。

萧彦骑射技艺平平,亏得手下侍卫和红谷大营陪同而来的裨将们配合得当,几乎将猎物赶到马前,总算收获颇丰,兴尽而归。

前世为搏勤勉清廉的名声,首阳世家子弟中间盛行的放鹰走犬此类玩乐,他的确是从不参与的;今世存心不争,不再刻意约束,果然比从前快活。

想到即将回到首阳城里守规矩,倒对北境恋恋不舍起来。回程时极目远眺,广袤草原仍覆着残雪,青黄不接,荒凉之中又带壮美——果然如谢承泽所说,地大风野,可尽情驰骋。

夕阳晚照,草原的风褪去锋芒,显出一丝温柔。萧彦望着天地交集之处,再次容许自己尽情地想起谢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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