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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很英俊,带着些娃娃脸与少年的痞气,一双眼微微垂着,表情很散漫的大摇大摆就走了进来,衣襟之上甚至还别了一只新开的桂花。
桂花是在主人家的院子里摘的。
有人问:“来者何人?!”
那红衣人便懒懒散散答:“春风殿,陆绯衣。”
场内有一瞬的停滞,主人也走了出来——他并没有邀请陆绯衣。
然而秉持着来者即是客的礼节,他还是上前一步:“可是来喝酒?”
“否。”
彼时陆绯衣在江湖上的名声还没有那么坏,但已经崭露头角,他一脚蹬在旁边一张凳子上,手臂枕着膝盖,微微歪着头笑了:“来杀人。”
来杀人。
这三个字轻若鸿毛,置地如雷霆,听得人心中一惊。
主人也是面色一冷:“我这里没有你要杀的人,年轻人休得狂妄。”
“既然是年轻人,狂妄又如何?”陆绯衣笑吟吟:“总比老不死的强。”
众人哗然。
这场宴会的主人在江湖之上颇有地位,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和他说过话了。
因此主人也是一声冷笑:“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都不吃,什么脏东西都拿给我?”陆绯衣道:“我来这里只为杀人,若你拦我,一起杀。”
主人说:“我在这里,你就一个人都不能杀。”
陆绯衣:“你不让?”
主人说:“我不让。”
陆绯衣于是抚掌而笑:“好,好极了,那我便一起送你归西。”
杀人,是很常见的,江湖上天天都有人在杀人,当然,也天天都有人在被杀。
年少轻狂年轻气盛的人也是很常见的,谁年轻的时候不是心比天高?
彼时,他们都不知道陆绯衣要来这里杀什么人,但如果打起来,一个人都脱不了干系。
不过他们也不信陆绯衣能杀死面前这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前辈——若按照年岁来说,那主人都可以当红衣青年的爹了。
因此大家都在看戏。
要看他血溅当场,众人好以血助兴。
高歌舞剑,不亦乐乎?
——这便是江湖。
然而……
血溅当场是有了,但不是陆绯衣,而是酒席的主人!
没有人看清楚他们两个人的出手,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有一人殒命了,头颅跌落在地到了剩下一人的脚边。
红衣人“啧”了一声,将其踢远。
而后,剩下那半具尸体也如山石轰然倒塌,血溅到了一些人的杯子里,溅到了陆绯衣的薄纱衣上,然后快速滑落,滴血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