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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经常洗澡也不脏,挺白,挺干净。
他是绝对不会说自己私下无人时偷偷闻过自己的脚,甚至还试过……啃了一口。
口感不错。
???
咳,毕竟是给小孩玩的,逗他可以,也得注意卫生。
每天洗三遍脚,来哄孩子还要再洗一遍,且在随时注意着清洗。基本上不是在泡脚,就是在泡脚的路上。
就差拿香薰腌了。
事实上,要不是怕熏到儿子,他真的会将自己腌个入味。
护理过度,时间长了,脚比脸都要更白更细嫩。
可林清弦还是受不了。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把啃了脚指头的燕宸抱起来塞进燕诸怀里,让燕宸去啃他的脸。小孩子分不清,张着嘴呜呜地继续咬,只觉得好玩。
“自己尝尝,香吗?”
某个厚颜无耻的男人便抓过她亲她,咂咂嘴:“还不错!”
一家子脚丫子味。
她气到想直接昏过去。
小儿都爱夜啼,然而燕宸大概是合了他出生时的性子,从容不迫,不急不慢,不爱哭,只爱笑。
那叫一个招人喜欢,简直爱不释手。
第二年夏末。
漫天漫地的蝉鸣声里,二嫂嫂生下了一个女孩,大名林澄,小名蝉儿。
林清弦亲自来送贺礼。
兄妹俩立在夏日的树荫里,看树影摇晃斑驳,听着耳边的蝉鸣,都没有说话。蝉声热烈,且聒噪。
“不觉得吵吗?”林清瑞笑。
林清弦揉了揉耳朵。
吵死了好嘛,可是没办法,这是他的心结,只能忍着。
“还好,很热闹。”
“回去吧!”林清瑞对她道,“你身份特殊,不能久待,有人会想你。”
林清弦没说话,目光落在了廊下的猫头风铃上,会心一笑。
有风吹来,风铃轻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