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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看我死皮赖脸的样子,黄莺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头儿,既然我能从身影判断出我见过这个人,那么是不是钱枫也应该能看出这个人是不是跟他还有她的姐姐有交集呢?”

“你的意思是说,让钱枫来看监控录像,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我一拍脑袋说道。

刚才尴尬的氛围就在这个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到了局里,黄莺立刻给钱枫打了个电话。

钱枫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

“这里,你看看这个男的你有没有印象。”钱枫来到了警察局的第一时间,我就带着他来到了监控录像前。

我很认真的观察着钱枫,刚开始,钱枫还满怀期待,当画面一遍一遍的播着的时候,钱枫的眉头慢慢的紧锁,他有点焦虑,手不自觉的抖了几下,很显然,钱枫也不认识画面中的男子,他只是因为对自己的期望太高,画面中的男子跟自己的姐姐的死有很大的联系,只要他自己认得,那么案子也就破了,我这是换位思考,说明白点就是心理学,做刑警的都要学这门课。

我还是满怀期待的问了一句:“认识吗?”

钱枫不想放弃,盯着监控录像又看了很久,最后才重重的摇了摇头:“不认识,至少我能确认他不是我和我姐姐交集认识的人,我也没再姐姐那看过这个人。”

刘彪一直在现场,当他听到钱枫的话之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淡淡的跟黄莺说:“来我办公室一趟。”

我心里有点小失落,也许是自己的心里作怪吧,跟刘彪相处其实感觉很舒服,我不想破坏这种关系,但是随着刚才的事情,还有此时刘彪的态度,我虽然不知道刘彪是怎么想的,但是我有种正室被小三打败的感觉,那种失落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抓到凶手啊。”钱枫由于刚才的缘故,此时情绪又有了几分激动,正所谓,人世间最可怕的人不是将你带入地狱的人,而是将你带入地狱的人曾经带你去过天堂,钱枫满怀期待,最后却又十分的扫兴:“我现在都没心思上班了,就在家里等着你们的消息呢,我姐姐她人虽然不好,但是也不坏,不该死的啊。。。”

“我知道,节哀吧。”我也被钱枫的真挚的情感给深深的打动了,安慰道:“你先回去吧,有什么事情我会通知你。”

好不容易送走了钱枫,我心里又闷的难受,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拿起了桌上的水杯,缓缓的喝着水,眼睛却不时的往刘彪的办公室看,喝了大半杯的水后,我终于看到黄莺走了出来,而刘彪随后也出来了,看了我一眼之后,直接朝着门外走去。

当刘彪消失在我的视线中的时候,我使命的向黄莺招了招手:“过来,头儿跟你说什么了?”

黄莺看着我焦急的样子,噗嗤一笑:“没什么,就是跟我说,他已经叫赵毅回来了,案子让他交给别的支队处理。”

“我都不知道他叫赵毅回来干嘛。”黄莺有点疑惑的说道:“要不,你跟我说说赵毅吧?我来这个支队五个月,只看过他几次,说不上什么感觉,总觉得他是个有故事的男人,“这跟他回来当刑警之前的事情有很大的关系,看来头儿也已经有点找不到出路,这时候是想请赵毅这个前特情队的刑警来看看有什么突破口吧。”我猜测道。

一边说着,我一边起身给黄莺倒了杯茶:“头儿还说了什么吗?”

“你向我打探消息,一杯茶就想收买我?”黄莺接过茶:“好啦,也没说什么,就是让我负责带丁鹏,毕竟丁鹏是刚从警校毕业的,跟着我才能一步一步的来。对了,你能跟我说说赵毅吗?我知道他以前是特情队的,据说当年还当过卧底,但是我对他不是太了解,头儿这时候让他回来?他难道有三头六臂?碰到难题多了他就有更好的解决途径?。”

当黄莺说道丁鹏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个有点木讷,天天有事没事的叫我磊哥的小屁孩,当然,丁鹏能进刑警队也有他自己的长处,他的电脑水准很高。

“行。”现在案子卡在这个节骨眼上,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对策,在这空暇之余,加上黄莺刚来我们支队,一些事情也很好奇,我也难得好好的说说话:“先问你个事情,你是怎么喜欢当刑警的?”

黄莺轻轻的抿了一口水:“小时候,我喜欢看侦探小说,觉得小说里的侦探和刑警都是如此的睿智,小说也没写的多恐怖,死人的描述也一笔带过,留下的都是那让人佩服的文字,所以从小就立志当警察了。”

我听了黄莺的话,心想:女人真的天生就是爱幻想的动物啊:“我记得你也当过卧底不是?”

“别想让我害羞,我承认上次去帮忙抄一个酒吧的场子,被人当成是坐台小姐。”

“哈哈哈哈,有没有狂吐的感觉!”

黄莺对于我的笑不为所动,很淡定的接着说道:“比这更郁闷的事情我都碰到过,小时候看侦探小说入迷,又是一个女孩,觉得卧底很厉害,有一次就帮助治安大队去抄一处网吧,在那个村子里转了几圈,被人家当成是小偷了。。。。”

听到这,我想忍住,但是终究是没有忍住,噗嗤一声,将嘴里的茶水喷了出来。

“好了,别笑了,我知道有时候我比较却心眼。”黄莺对着我叫道:“你还没跟我说赵毅的事情呢,你可是答应我的。”

当黄莺再一次提到赵毅的时候,我收起了笑容:“你确定要听?”

“嗯。”黄莺很认真的盯着我回答。

我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我知道我要讲很久:“那好,接下来我跟你讲的事情,会有点沉闷,赵毅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我只说我知道的部分,赵毅原先是警校的优秀毕业生,很幸运的是,他被安排到了家乡当了一名刑警,赵毅爱唠叨,抢着买单这是他的短处,更容易使得他在三教九流中能够混的如鱼得水,加上他又远不是个只会吹牛的糙爷们,这些也是决定他当卧底的先决条件,上头也看上他这点,在刑警队呆了两年之后,算是考察期过了,他被调入了刑警大队的特情队,这才是他英雄有用武之地的地方。

特情既“耳目”,”是刑警安插在群众或隐藏犯法群体中的线人。

一干就干了将近八年,他是他负责的片区黑白两道通吃的红人。他再也没有穿戴警服在公安局朝九晚五。他的行踪开始飘忽不定。开着豪车到处溜达。他烫发,打摩丝,戴蛤蟆镜,穿名牌。手里有特情经费供他开销,他搭上了各种圈子尤其是各路混混,静静考查他们。

你应该也观察到他手脚上各类骇人的疤痕,那不仅仅是打架斗殴留下的,更是混混圈内自虐文化的印记。但是这些对于他来说是不足的,他要用真心去融入这个环境,但他又有自己的职责,这些人所谓的义气,是建立在不出叛徒的情况下,自古叛徒都不得好死,所以作为优秀的特情人员,他必须时刻的保持着警惕被人发下,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和他单线接洽的刑警的安全。”

我说的有点累了,狠狠的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赵毅没跟我说,因为接下来,赵毅吸毒了,进了戒毒所,而就在他犯上毒瘾的那时候,也是刑警打掉市里最大的贩毒团伙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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