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呼。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
修鱼稷向前走了一步,鼻子几乎戳到了修鱼彬的额头,目光如铁锤般打在他的脸上,沉默了几秒,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别碰她。”
“唐晚荻现在是我的女人。”修鱼彬“呵”地一声笑了,搓了搓手,“自己的女人想怎么碰就怎么碰——”
话音未落,脖子已被修鱼稷的双手死死地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