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欣龙惊喜交加,连声感谢孟天楚明镜高悬,领班有令,谁敢不从?众番子急忙各自收了兵刃。
肖振鹏问道:“大人,您是如何看出来于役长不是凶手呢?”
“鞋印!”孟天楚蹲下身指了指一枚于欣龙的鞋印,里面有几根青草被踩,倒伏在鞋印里,解释道:“鞋印中青草上面的湿泥还没干呢,如果是两个时辰之前踩的,在太阳暴晒下,被踩倒的鞋印中间的青草上粘附的泥印应该早就干透了。我检查了现场所有于役长的鞋印,鞋印里的湿泥印都没有干,说明都是刚刚形成的。而死者是两个时辰之前被人杀死,所以不可能是于役长杀的。”
肖振鹏很夸张地挑着大拇指:“领班大人就是破案如神!能从这么细小的细节,发现事情真相,真是太厉害了~!”
一众番子们都随声附和,奉承之声不绝于耳。
于欣龙道:“方朗武功很高,敌人能不留痕迹悄无声息地杀死他,武功之高,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肖振鹏冷声道:“却不知方朗的武功与于役长相比如何?”
“所逊无多……肖役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只是咱们这里所有的人当中,以你的武功最高,如果要说有人能这么瞬间将方朗击毙,恐怕非你莫属!”
“肖振鹏!刚才孟大人已经说过,于某并没有杀死方朗方兄弟,你还要纠缠不放是何道理?”
肖振鹏嘿嘿笑了笑:“我也是就事论事罢了,你武功最高,所以你最有可能杀了方朗。不留脚印杀人对你来说,也不是不可能。”
于欣龙悍然道:“单以武功而论,我虽然比方朗他们几个稍稍强一点,却也强不了多少,全力施为也要一两百招以外才能胜他,包括我在内咱们所有的人,恐怕谁也不能做到这般悄无声息一招击毙方朗,更何况,要在这十数丈里不留任何痕迹接近方朗,我做不到,他们的武功我都了解,也做不到。别说我们,恐怕只要是人,都做不到!——除非这个人会飞!”
是啊,死者四周都是暴雨浸泡之后的软泥,方圆数丈之内没有别人的脚印,而死者的致命伤显示是一种指头粗类三角形刺器,伤口又在头顶部,不靠近身,根本无法刺中头顶,除非这个人会飞。
说到飞,夏凤仪猛然想起在海边看见的那白色的老鹰,那老鹰抓住兔子之后在悬崖上摔死,然后啄开兔子的头顶,吃掉里面的脑髓。想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夫君,会不会是……那只白色的老鹰干的?”
“白色的老鹰?”肖振鹏等人不明就里,疑惑地问道。
飞燕说了他们三人昨天看见那只老鹰啄食兔子脑浆的事情。
听了这事,女番子章逸蕾颤声说道:“船老大说过,很多年前,有个冤死的渔夫,怨气化成一只白色的老鹰,啄破仇人的脑袋,吃掉了仇人的脑浆……!”
听了章逸蕾转述的故事,肖振鹏等人都望向船老大。
船老大陪笑道:“那也是古老传说,小的也不只是是真是假,只是大家都那么说。”
章逸蕾问船老大道:“你不是说扔了酒水菜肴到海里,那冤鬼就不会闹事吗?后面怎么咱们还是遇到了那场大风浪?”
“这……嘿嘿,小的也不知道啊……,也许是他不满意吧……”说到这里,船老大身子打了个哆嗦,向天空望了望,低声续道,“也许是咱们这群人中有他不喜欢的人,所以又化成白鹰来找我们麻烦……”
众人顿时都感到身上一阵发寒,齐齐望向天空。
天空除了海面上的一轮夕阳和彩霞满天之外,并没有什么鸟类,孟天楚他们昨天看见的那只白色的老鹰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又或者正隐藏在岛上的某个角落,冷笑着等候着他们落单的时候。
孟天楚是不相信什么怨气化作老鹰啄食脑浆的传说的,但老鹰能袭击野兔,当然也难保不会袭击人类,昨天见到的那只老鹰翅膀展开有将近一丈宽,他冲上岩石的时候看得很清楚,老鹰的尖嘴十分锋利,他不是动物学家,不知道老鹰这一啄的力度有多大,能否洞穿人的颅骨,并啄去人的脑浆。
而现在,死者离奇死亡,四周没有凶手的脚印,死者又是头顶部被刺穿,而昨日见到的那老鹰的雄姿,让孟天楚对这种可能性也不敢轻易排除。
孟天楚环视了一下众人,问道:“你们两个时辰前,是否见过这白色的老鹰?”
众人相互看了看,都一起摇头,番子王金华道:“从昨天上岸到现在,都没有看见什么老鹰,更别说白色的老鹰了。”
番子蔡青虫道:“是啊,中午打猎的时候,我们还奇怪这岛上怎么没鸟呢,会不会是那老鹰把鸟都吓跑了。”
飞燕插话道:“很有可能!那老鹰十分凶猛,你们是没见过那老鹰,抓那小兔子跟玩似的,而且,我和奶奶、少爷我们还亲眼看见那老鹰啄穿了兔子的脑袋呢,人的脑袋的骨头未必比兔子脑袋的骨头硬多少,兔子脑袋能轻易啄穿,要啄穿人的脑袋,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