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朝一日能活着逃出这鬼地方,我可以忍受任何折磨,也可以做任何事。
前提是,我他妈首先得是个人,而不是变成畜生。
为了自己活命,当众生吃亲手从别人身上割下来的肉,这种畜生都不如的行径,就算是死我都绝不可能做。
“不吃也行,反正这只猪仔也只剩半口气了,不吃你就用手里的匕首再送他一程。”
本以为阿布这杂碎会因为我的当众顶撞,而狠狠惩罚我。
哪知道他竟然只是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随口提了个新的要求。
杀人?!
我脑子里轰隆一声巨响,整个人都懵了。
我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扭头朝躺在血泊里的瘦弱青年看去,却看到刚刚痛晕过去的他这一刻艰难的睁开了眼睛。
哪怕他确实只剩下半口气,但那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呐。
“摄像机准备,待会儿一定要拍清楚,编号10086杀死9527的每一个细节。”
阿布似乎有些不放心,朝拿着摄像机那名缅北杂碎又叮嘱了一句。
后者答应一声,将摄像机怼的更近了。
“你只有十秒钟的时间,十秒之内他要是没死,我敢保证死的一定会是你。”
见我攥着匕首愣在原地没动,阿布随手掏出枪打开保险,将冰冷的枪口用力顶在了我脑门上。
“十。”
怎么办?
难道我真的要杀了瘦弱青年么,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九。”
要是手上真的沾了人命,就算侥幸逃出这个魔窟,将来回国等待我的又是什么?
坐牢还是枪毙。
“八。”
“七。”
我脑子里乱极了。
有对生命的敬畏,也有对将来的担忧,更多的是害怕和下不去手。
阿布这杂碎的每一声倒数,都像大铁锤重重砸在我心里,敲在我神经上。
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被逼疯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