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想?”天佑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白痴一样。
我想了一下就明白了。
这对天佑来说,好像真的是不用想的事。
我和天佑不一样。
我生在华夏,长在华夏,没见过什么大风大浪。
但天佑不一样。
他是被酒鬼从小带在身边长大的。
而酒鬼,很少回大本营,一直在外出任务。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怎么可能跟我这个温室里的花朵一样。
哪怕天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痴心于武,但从小就耳濡目染,一直在经历着这样的事,所以遇见后,都不用想,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难怪肖利一直想拥他上位。
因为打仗干架对于他来说,就跟吃饭一样简单,是骨子里就会的东西。
但对于人心,管理,权利这些,他暂时都不太懂。
可惜天佑生错了时代,要是生在古代,他一定是一位不得了的大将军。
我方法有了,要实施起来就简单多了。
我找来几十个本地人,一人给了他们300美金。
而这些钱,我是拿给他们去找小姐的。
我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找小姐的时候把血钻在坦桑尼亚的事说出去。
仅此而已。
至于剩下的,就给他们当报酬了。
利用这几十个人,不出意外的话,最晚明天,坦桑尼亚一定会乱起来。
非洲本来就乱,加上周边林国密集,还有就是有手机。
一块价值一亿多的血钻在坦桑尼亚突然天降。
这诱惑力。
可能近一点的黑帮,今晚就能赶到。
而我跟天佑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准机会一击必杀。
管他是谁,只要能让这个地方乱起来就行。
越乱越好。
我甚至想找点机会刺杀掉一两个白道大人物。
这样风雨来得会更加猛烈。
天渐渐的暗了下来。
我跟天佑下午的时候就坐在芭芭拉会所不远处留意着,能明显的感觉得到,芭芭拉附近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点就是,罗斯确实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他不光琢磨透了我,也琢磨透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