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天,空气里飘来阵阵花香。
金余把我抱上车,刘备就启动车子。
我在他怀里扭了扭,金余低头看了我一眼,难得没有发怒,动作算是温柔地松开我,随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拇指大的小玻璃瓶。
没看清他做了什么手势,刘备就开了挡板,整个后座和前座隔得严严实实。
看他卷起一节袖口,露出麦色有力纹理结实的小手臂,我朝窗口退了退,“你干嘛?”
“上药。”他神色几乎可以说是十分坦诚地,动手掀我的裙子。
左手包着纱布,我只能单手用力捂住裙子,忍耐着挤出笑,“我自己来。”
金余微拧着眉,“你要在我眼皮子底下,用手指捅。。。?”
我面红耳赤地扑过去捂住他的嘴,“混蛋,闭嘴!”
掌心被他舔了一下,我害痒地收回手。
耳边是他一声低笑。
我恶狠狠地咬牙,“在房间里的时候,你为什么不上?”
“你知道的。”他倾身靠近,嗅着我的耳垂,声音磁石一样好听。
我心尖发颤,“什,什么?”
金余对上我的眼睛,漆黑深邃的眸流光般璀璨,削薄的唇轻轻弯起,嗓音低哑,“我怕到时候忍不住上你。”
我,“。。。。”
车子上高速时,我还在后座单手拼死抵抗。
声音此起彼伏,变换多样。
“停车!啊!停。。。!”
“金余!你停。。。。!啊。。。痒!操你妈!别动。。。”
“啊!哈哈哈!痒!痒!哈哈操你妈!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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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单单想着驾驶座的刘备能听到,我就羞耻地浑身都泛起小鸡皮疙瘩。
十几分钟后,金余终于上完药,我浑身是汗地靠着窗户大口喘气。
金余拿了纸巾过来替我擦汗,声音低低地,“出息!”
我静静看着他。
这是我从相遇来第一次这样认真地打量他。
四年了。
他好像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仍然是目中无人的坏脾气,霸道狂妄的烂性格。
总是突兀地闯进别人的生命里,把别人的生活搞得乱七八糟。
毫无半点自知之明。
这样的人。
该恨的。
可心脏这个位置,总是面对他,软得一塌糊涂。
这个男人,举手投足间,比四年前更有魅力,也更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