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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她家落脚过的小孩,她都盘问过姓甚名谁,家住何处,还记得什么。
大部分小孩都很蠢,说不上来几句话,只会阿巴阿巴和哭闹不休。偶尔有些逻辑清晰的,一般戒备心也强,聊来聊去,真真假假,有的还想套她的话。
她没有上过学,书也只看过一本童话书,但对这些却非常敏感,嘴巴一直很严实,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什么时候该装傻。
这也是阿妈能放心让她帮忙的原因。
谁会戒备一个长得乖巧的八岁女孩呢?尤其当人们知道,她也是被拐来的时候。
她帮阿妈看两脚羊的这几年,只犯过一次错,被阿妈拿着皮带抽了三天。
那是她六岁的时候,人还天真,放走过一个小女孩。
那个女孩很难形容,说傻也不傻,能明明白白说出来个一二三四,说聪明呢,却愿意对她推心置腹。她俩年纪相仿,长相也有六分相似,都喜欢童话故事,可以说是异常投缘。夜来圆月照破窗,像两只小老鼠一样坐在窗台下,看着月光皎皎,互相讲故事。
小女孩讲的故事她都没听说过,什么安徒生写的,她不认识,她只认识一个格林。她讲的故事,小女孩都听过,她只好现编,小女孩问谁写的,她说是月光写的。
月是岳飞的月,光是吴广的光。
小女孩信了,问她要不要一起跑,她打开门,说你自己跑吧。
愿月光保佑你。
可惜月光没有保佑生人,次日夜晚,她看到冷冷月光照在逝者身上,死的倒不凄惨,只是溺水而已。
后来她听了李白之死的传说,觉得或许古往今来,月光颇爱照水鬼。
小女孩死后,她挨了三天打,没哭也没认错。
在她心里,放走别的孩子而挨打,是愚蠢犯错,但放走那个小女孩不是。尽管相交不久,她已经在自己心里把小女孩当做是另一个自己了,她们什么都相似,年纪,长相,爱好。她已经不能走,就让另一个自己逃走。
这不是愚蠢犯错,这是最后的念想。
直到阿妈说:“你放她是害了她,没有你心软,她现在还活着。”
她抱着阿妈的腿,大哭一场。
“我错了,阿妈,我再不敢了。”
错也就这么过去了,日子照样过,两脚羊照样贩卖,一批一批的人来这里寻找流离的孩子。她总蹲在村头看一看,心想万一有一天,她亲阿妈也会来寻她呢?
可直到跟着姐姐离开万山村,她亲阿妈也没有来找过她。
她跟姐姐说上的第一句话她至今犹记得。
“小朋友,你在讲什么故事呢,讲给姐姐听听好不好?”
她回过头,看见一个漂亮姐姐,和所有正在寻寻觅觅的人一样,看起来非常憔悴。但又和那些人不一样,那些人太匆忙了,不会关心村头蹲着玩耍的孩子。
后来她清楚知道,这也并不是出于什么别致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她的长相而已。
她回过头,给姐姐讲了刺猬小姐的故事,这是她在月夜给小女孩讲过的,如今再给姐姐讲一遍。
姐姐听完问了她一句:“你是几岁来的这里?”
她摇摇头,用小女孩惯常喜欢的那种姿态,微微抬眼,有点拘谨地看着姐姐,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