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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不管他何时回家,周夫子总会抱着书简,在桐花邑府门前的高柏石阶上踱步来回,无奈又焦急地远望他的来处,等他策马回来、耍帅地一勒缰绳、立马清越地嘶鸣一声。

挑好货品,转身要付账时,竟见蓝梅一脸呆样地走了进来,左看右看。

大老爷:“。。。。。。”大老爷转回身去,继续挑酒。

肩上轻轻一拍。

大老爷全作蚊子叮咬。

蓝梅笑了:“好久不见,纵。听他们说你回来了,我便来找你回青榆岫吃饭。”

大老爷完全不想理他。心里骂得很脏,明明是抢了人家的地盘,现在还理直气壮地说的跟自己的地方一样。你当自己地方你别投降啊?!什么人啊!无耻!废物!强盗!!

蓝梅笑得轻快:“还记仇呢?”

记你个嵬!

大老爷抱着酒坛,眼圈红了,默默歪掉的鼻子。。。要不是被赶出青榆岫。。。自己咋会屈从给零,被迫当王尊——虽然当王尊也很爽就是了,自己毕竟向来干一行爱一行,但是——老子的英颜啊!毁容了啊!你赔啊!?

蓝榆正色:“我赔。”

大老爷怒指他:“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想笑!”

蓝榆忍笑不住,抬手握住大老爷的拳头,温声道:“这么多年,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将榆庭的货物大批带出去销售给盛稷人,我们也支付不起零的岁贡,不可能生活得像现在这么好。我请你喝酒,纵大哥。”

大老爷呵呵。坚持道:“你给我滚出青榆岫。”

蓝梅只笑。自顾自地搭上他的肩膀,拖出榆花酒庄,拖回家里一醉方休。

这是大老爷这辈子最丢人的第三次。

都特么是因为这货。

“小鸦呢?”大老爷宽宏大量,不计前嫌,问道。

蓝梅苦笑:“孩子大了管不住,一暑假都在白枣山玩。不过跟着渊穆多读些书,总是好的。”

两人默契地对饮一杯。

这便是榆庭新旧两位主人的故事。

思归

从榆庭西行至盛稷,便深入大荒之地。空桑之野是必经之路,也是最安全的一段旅途。萧纵骑着墨水,带商队而行。

长草飒飒,长风过耳,分外舒畅。

世人都谓妖魔生性酷爱掠夺,其实也是被逼无奈。作为诞生于天裂之地劫灰中的一族,妖魔不像其它氏族,没有利用正气生产制造食物的能力,若不四处游猎,也只能饿死。所以在这大荒之中,妖魔虽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但彼此之间也有共识,便是盛稷王朝作为给养衣食的“奴隶”,决不能轻易伤害。反而要以厚利为诱惑,来使盛稷人甘为驱使。唯有迫不得已时,才能以武力威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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