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来陆闻笙的生活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因为Cindy说她上次点了这家店的蛋糕后,直到今天才能再次下单。
也就是说,男神开的不是店,而是兴趣和自由。
Winston真的是妥妥的高级打工仔!
黎星若最开始怀疑陆闻笙是不是因为她所以才会在今天开张,但Josie也能下单了,证明还是她想多了。
靓仔是不会嫌钱多的,日收百万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她下完单后,看了一眼今日的安排,除了英语和法语课不用再去了,商业管理的课程还得继续上。
这是父亲为她额外添加的任务,为她今后接管公司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虽然她已经毕业了,但实际的工作经验为零,所以她能想到daddy为什么会把她推到慕行哥的身边去。
贺慕行对商业圈的管理很有自己的一套,跟在他身边可以迅速成长。
但她可不想再去见贺慕行,人家每天日理万机,在公司忙完了还得忙于各种应酬,大会小会开不完。
最重要的是,贺慕行喜欢她,还是和慕行哥划清界限为好。
因为她已经决定要追求陆闻笙了。
熟饭
陆闻笙没钱她有钱,他可以成为黎氏集团最大的助力!
她可以养他,而且她喜欢被他娇惯。
只是父亲是一个规矩森严的古板daddy,在他的眼皮底下她根本无法嫁给陆闻笙,除非另辟蹊径,让Winston从低做起。
越王勾践不就是卧薪尝胆最后才能打败吴国一雪前耻吗?
啊,呸呸呸,她在瞎想什么啊!
她们家可不是吴国,陆闻笙也不是为了吞并黎氏集团而答应她。
她相信他的人品!
黎星若决定不再多想,让司机易叔开车送她去中环听课。
今天来讲课的老师是一个很有经验的经理人,一天的课程很快听完了,离外卖送到的时间还剩一个钟头。
她让易叔开快一点,因为陆闻笙很快就要到了,她可不能错过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
唐婧冉是陆闻笙的好朋友。
她放弃了北美一家外汇公司中层管理者的职位,和他一起回到港城开了Beauty(红蔷薇)这家公司。
其实她的家境不错,虽然没有高贵优雅的黎星若那么出名,但比陆闻笙在港城的“处境”简直好太多。
她知道黎星若是他的猛烈追求者,正好他有事出去了,她把二十多份蛋糕和几份饮品都打包好,开着车送到黎公馆的门口。
黎星若以为陆闻笙会来,在衣帽间里倒腾了一个多小时,穿着一件漂亮华丽的连衣裙跑出来迎接他。
她的颈上戴着一条顶奢的紫水晶项链,肤白如雪,宛若仙女下凡。
唐婧冉顿时怔住,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黎星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