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多粉,天高海阔,任他遨游。
“咔哒”一声,是枪上膛的声音。
让他熟悉又恐惧的女声从驾驶室传来:“去油麻地,不回城寨吗?你真是拿我的话当耳旁风了呀……”
李寻初迅速反应过来,想要打开车门下车。
才拉开把手,“哐”的一声,车门被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外面按住。
任凭他如何用力,也推打不开。
冰冷的枪口抵上他的太阳穴:“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李警官。”
白孟妤轻易道出他的身份,可见从一开始找上他,就不是随机选择的。
李寻初缓缓递出手中的箱子,高举起双臂:“我、我错了!我就是一时糊涂,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我给过你两次机会,可你都太贪心了……让我以后怎么继续信任你?我是不是该给你点教训?”
枪口强行撑开李寻初的掌心,子弹贯穿手掌!
李寻初霎时痛嚎惊呼,满身虚汗。
捂着血流如注的手掌,牙齿打颤。
“跟着我干,也少不了你的好,但是别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不然……我要的不只是一只手。”白孟妤笑着吐出威胁的话语。
李寻初觉得那笑容比什么都恐怖,他连声应道:“明白!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车外的男人这时才挤身上车。
李寻初总觉得这张脸有些熟悉,可疼痛充斥了他的脑子,意识有些不清醒,没有想起来。
白孟妤将沉重的箱子甩到男人身上:“拿去,这东西在道上,可比金子要流通多了。不过,你要慢慢散,别让人发现异常。”
金子。
李寻初捕捉到这个关键词。
猛然想起:半个月前有三个持枪抢劫金店的通缉犯,两男一女,在逃跑的时候,一死两伤。
女人重伤,被管控在医院之中,人还没有醒。
余下一个男人在逃。
这个男人的照片,辖区内的警察每天都会看过十几次。
李寻初还能清晰的记起他的名字:洪涛。
摊上大事儿了,他想。
从遇见白孟妤这个女人,接受了那包粉开始,他就没有选择下车的余地了。
这庞大的信息量,以及失血、疼痛,各种各样的刺激混合在一起,李寻初两眼一翻,差点昏死过去。
“他看起来要死了。”男人终于从后视镜里施舍给他一个眼神。
毕竟李寻初这个时候面色泛白,嘴唇毫无血色,身体还下意识抽搐着。
像一条脱水的鱼,死期将至。
白孟妤看都没有看他,就回复道:“死不了。我见到你的时候,你伤的比他重的多,你不也没死呢。”
那是因为我能及时遇见你。
洪涛想起自己遇见白孟妤时的惨状,嘴唇抿起:“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情。”
“我和别人做交易一向都很公平,你不必担心。还有你。”白孟妤舍得给李寻初一个眼神:“我原来答应你的条件,不会少了你的。但,你也要记得今天的教训,多说一个字,你的舌头和另一只手,都别想要了。”
“去哪儿了?”信一终于蹲到从外面回来的白孟妤。
本来想着今天带她出去玩点好玩儿的。
没想到这小姑娘脚步比他还快,出去疯玩一整天都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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