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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人,声先闻,他和城市问好,声音低沉清亮,干净。
观众回应以震破穹顶的音量,白明瑾不得不捂紧耳朵。
她依稀记得医院那时听他的声音有点哑,有气无力还带着讨厌的傲慢。
她坐在前排,还算看得清,看到他神明再临般出场,身后拖着长长的尾迹——奇异生物的骨骼全息投影。
大屏幕实时还原神画一般的容颜。
影片和其他道具很有质感,只有祂,像是从网红脸建模游戏抠出来的,漂白得一尘不染。
神踱步到中心,眺望场馆众生时双眼闪闪发光。城市的夜空没有星星,所以他的眼睛比夜还要亮。
见到你们真不容易,祂说。
但是你们更不容易。
人群爆发欢呼,白明瑾微微侧目,观众被湮没在呼声和荧光海洋里,只看见身边荧光幽幽的帅哥美女。
他们也美,但是凡人的美;神的美压倒众生,顷刻间抓住所有人的视线。
白明瑾没有见过别的什么人,认识的人里,只觉得哥哥确实可以与之一战。
她一直觉得哥哥身上有那种三界五行外的气质,多大波澜都不能惊扰他的岁月,区区明星又何妨。现在想来,应该是大部分时候死猪不怕开水烫,不作任何挣扎。
神笑起来,牙白比眼底的光更亮。
熟悉的Evereveryone前奏环绕场馆。
是她以前喜欢的歌,现在也还喜欢着,只是物是人非了。
“如果可以,我真想见到你们每一个人,”神说:“我敢保证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可惜,可惜我分身乏术。”
白明瑾回想起那个车里抽瘦烟的漂亮麻杆,气势都消弭在尼古丁里。
在不讨好任何人的情况下他就是那样吗,总不可能误以为自己抽烟很酷吧。
白明瑾方才多虑了,歌一开唱场就燥热起来了,超强混响,音浪翻滚,每个器官都被吵得静不下来,现在冷气的温度刚刚好。
祂完全掌控了汗珠的流向和出现时机,每一滴都恰到好处地装点面容。
歌单涵括喜怒哀乐,青春伤感救赎,慢歌一起慢悠悠晃,快歌一起摇摇摇摇。白明瑾心存芥蒂,脑子还在对比抽烟男和神,身体却不由自主跟着节奏动两下子。
她隐隐能感到整个场馆里三万人的心脏在同步震动,能把她过去的世界都震碎。
神只是演唱会的一小部分,或许换一个表现力不错愿意表演的家伙上去也可以,但是如此灯光音乐舞台音响布景伴舞和乐队绝无仅有,一切配合如此完美,乐声穿透身体和壁障,万人同乐,一切都如此契合……
散场后,白明瑾的魂都被留在了场里,欢乐的余韵在空气中盘旋,听众念念不舍徘徊场馆中摊位间,聊天或者拍照,不停地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