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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馈赠妥协(第1页)

第七章馈赠?妥协?

温哥华是全球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有不少贵族与王族的子嗣定居在此枫叶郡的人口有限,地域广袤,也没有势力强大的反抗组织染指因此在亚、欧、非三地的战争陆续爆发后,不少权贵都选择了迁往此地他们中大多数在全球各处都置有产业,有些本就在温哥华拥有别墅甚至庄园,而另一些人,也只不过是多签几张支票,就能寻得一处不错的栖身之所

但就在不久前,这座城市蒙发生了一桩令人不安的疑案

那就是第三皇子维克多。维特斯托克的离奇死亡他的死因竟是独自驾游艇出游垂钓时,不慎坠海并溺水身亡,当其尸体被人发现时,皇子殿下显然已经死透了,彻底的脑死亡,根本不存在抢救过来的可能

其死状非常诡异,只能解释成意外他的游艇是熄火状态,船上也只有他一个人,尸体的整条右腿都缠着一团乱麻似的钓线,维克多肥胖的身体像是条上钩的大鱼一样被钓竿拖着,这才没有沉入海底

事后的调查很迅,也很彻底hl直接把警方踢出局,全面接手,但结果却还是得出了“意外”这样的结论,因为他们实在是找不出任何谋杀留下的痕迹哪怕将整艘船一寸一寸地进行分析,核对每一个指纹,甚至每一根能找到的毛发的dna,都没能查出半点有用的线索

假如非要说这不是意外,那么……至少从证据层面上来讲,也只有两种可能了:第一,三皇子殿下是自杀的;第二,就是所谓的完全犯罪

这两种假设即使成立,负责案件调查的小组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那就是,根本找不到凶手如果是自杀也就罢了,完全犯罪呢?以当今世界的科技,还有能力者这种群体的存在,一件完美的谋杀案并非不可能实现但问题是,既然成功实现了完全犯罪,那就意味着凶手的胜利,因为完全犯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凶手无法被查出来,或者就算他承认自己杀人,乃至狂妄地说出了犯案手法,你也找不到除口供以外任何可以指控他的证据

因此,调查小组选择了“意外”这个结论,其实这并不难选,说“自杀”,就是丑闻,会牵连出很多事情;说“完全犯罪”,那就是承认了凶手的存在,却无能为力他们也只剩下一条路了

于是乎,这帮哥们儿算是栽了,集体降级解散而温哥华的总督也跟着倒霉,不过他很识相地主动辞职了,在许多同仁的力谏“挽留”下,最后被上级调往某个二三线城市的市政办去当办公室副主任了

要不说这年头当官儿也不容易呢但凡是心狠手黑、有胆有识的,就接几个毁环境、坑民生的项目,或者弄几个面子上好看油水又足的大工程,以此搞出点政绩,只要在问题暴露以前升迁换个任职地,若干年后什么桥塌了、堤崩了、河臭了、人死了,都跟你没关系

要是想无为而治,你最好找个算命先生看看风水,可别赶上什么天灾**,比如列车出轨啦,高楼大火啦,路面塌陷啦之类的,万一有哪次死亡人数过三十五,或者有贵族和王族惨遭不幸,你就自己看着办

当然了,还有一种难当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就是连条烟都不敢收的那种,从来不拍领导马屁,亲戚求办事儿也不帮忙,孩子上的普通学校,老婆连麻将都不会打,情人一个没有,秘书都请男的不过这样当官儿的一般都没法儿升到总督这种职位,不提也罢

总而言之,当一个大人物死去时,哪怕找不到人对此负责,也会有人被迫对此负责的而当一个小人物死去时,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未必能找个说理的地方

这世界不该是这样的,过去也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会这样

…………

2101年7月13日,枫叶郡,温哥华

原本属于维克多的豪宅中,茶仙正躺在一张摇椅上,闭目养神,听着一首老歌

平心而论,那首歌的旋律并不算优美,节奏也很简单,歌词中还有三俗成份,非要归类的话,很像是喜剧片或是恶搞片的插曲

“我要离家乡,孤独去流浪,贫贱之交不可忘,友谊久且长,那里没有痛苦,那里没有哀伤,独坐不彷徨,鸡犬声相闻,阡陌通八方,人渐行,家愈远,莫回首,我欲何往,何处可以得解放?窈窕淑女成行,任我左拥右抱,前路有知己,四海皆故乡”

当这种歌从一套价值不菲的豪华音响中播放出来,并单曲循环时,简直就是在犯罪

令人费解的是,茶仙最喜欢的歌,就是这首但凡和他有过些接触的人,都绝对想不到会有这种事一般人都会猜测,七皇子殿下应该爱听交响乐或者文艺范儿十足的情歌,又或者是英伦摇滚的爱好者?

其实他们都错了,茶仙几乎就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盲,他的格调绝对不会高于世界任意角落的任何一个附庸风雅的同龄青年,他也极少有时间去听歌,唯一爱听的歌就这一首,而且这是他唯一会唱,并能唱准音的一首歌当然,他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唱过

“殿下”一名女仆敲了两下虚掩的房门,站在门口道:“有客人求见”

这五个字还没完全从对方嘴里说出来,茶仙的大脑就像条件反射一般做出了一系列的推断

“几个人?”茶仙仍然闭着眼睛,随手用遥控关掉了音乐

“就一位”女仆顿了一下:“是一位年轻的女士”

茶仙睁开了眼睛,问了个挺莫名的问题:“是不是挺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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