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应完了才发现不对劲。
他怎么能应呢!他得反驳才对啊!
“不不不是,你先先放我下来。”慕小言面红耳赤地,“我我我得做饭了!肉肉肉都要糊了!”
有些人呐,勾引起人来好像身经百战似的,结果被男人低低哑哑地撩了一句,脑子里就都变成浆糊了。
夙慎觉得慕言这种反差很可爱,也舍不得真的就这么欺负他,便老老实实地把他给放了下来,然后继续洗菜淘米去了。
有夙慎帮忙,慕言做饭的速度也快了些。
很快,一大碗油光红亮的红烧肉便端上了桌,接着又是一大盘白绿相间的素炒白菜,再加上一大锅煮米饭,香喷喷的晚饭就这么齐了。
慕言给大公鸡每样都舀了一些端了出去,顺便招呼小壮宝进屋吃饭。
夙慎将三碗米饭盛好,顺手揉了揉跑过来的小壮宝的脑袋,三人便一起坐了下来。
“哇~”小壮宝看着桌上的红烧肉,大大的眼睛都看直了,“爹,你最近不过啦?”
“臭小子,”慕言也没忍住揉了揉自家儿子的小脑袋瓜,“你爹我都找了新下家了,吃点红烧肉又怎么了?嗯?”
小壮宝听不太懂:“啊?新下家是什么啊?”
但夙慎可是听得明明白白的,看着慕言的目光顿时像是一把火似的,烧得慕言后背都隐隐发热。
“意思就是,美好的生活在向我们招手了。”慕言随口糊弄道,“快吃饭吧,这红烧肉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着,便给自家儿子夹了一块肉放进碗里,顺便也给夙慎夹了一块。
“快吃你的!”慕言伸手捂住夙慎的脸,强行把他的脸给推了过去,“看我干嘛我脸上又没有金子!”
“咳。”当着孩子的面儿,夙慎也不能怎么样,于是只好低下头夹起肉,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不得不说,慕言因为爱吃肉,所以他这做肉的本事,是大过做菜的。
肥瘦相间又带着肉皮的红烧肉被炖得软烂,调味只简单地加了盐和酱油,但因为火候掌握得好,肉又处理得干净,所以吃起来喷香流油,酱香入味,却又不肥不腻没有腥味,味道可以说是一绝。
就连夙慎这个吃饭矜持的王爷,都拌着红烧肉和肉汤,一连干了三大碗米饭。
小壮宝就更别提了,埋头吃
饭的小脑袋,全程就没抬起来过。
慕言爱吃肉,但吃肉不多,两三块红烧肉也就差不多够了,但白菜他自己吃了小半盘,米饭也吃了一碗半,总体来说吃得也不少。
吃过饭后,暂时没什么事的夙慎主动去刷碗,慕言便将屋子里的火炉烧得旺了些,上面放上水壶烧水,又将洗好的番薯放在了炉子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