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温璇的小手一伸进怀中,阿布心头顿时兽血翻涌。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旁边有只大老虎,虎视眈眈,是可忍都得忍!稍安勿躁!”
好容易按住想拥抱自己小媳妇的阿布,只好紧了紧自己的臂弯,将温璇挂在上面的胳臂夹得紧紧的,以防掉落。
温璇的脸,红扑扑的,煞是好看。
小姑娘也会害羞,脸红了。
“我的呢?”
温璇伸出空着的另一只手摆在阿布面前。
“什么?”
阿布有点傻眼,什么套路?不懂啊,哥我!
“傻瓜,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我要被你打败了!”
温璇用阿布契郎的怪话嗔怪了阿布一句。这都是什么用句啊,但,还比较应景。
“在上元节的灯会上,姑娘们可以将自己的手帕塞给中意的人。如果对方也愿意,就应当将自己准备好的小礼物也回赠给对方,然后就可以交往了!”
说着这些关于风俗的话,温璇也娇羞地低下了头。
“如果不愿意,就千万不要拿出来,那样很不好!”
这声音低得差点听不见,只有阿布勾下头来靠近仔细听才明白意思。
“嗯呐嗯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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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这两个人动作有点瞧不起人(无视),高宾用咳嗽声表示了抗议。
这一下闹得两个成了大红关公脸,温璇急忙一抬头。
刚好,这额头就一下抵在阿布的嘴唇上来。
“我说啥,这月亮很亮,灯光也很亮啊!”
高宾真得有点不满了,自己都被放冷好久了,这正月的风也很凌冽啊!
“三爷爷,您——”
温璇的头勾得更低了,可她还是死死地挂在阿布的臂弯上,就是不松手。
阿布也忍住窘迫,从怀中摸索一番,却是掏出一只金光璀璨、内里却绿意盎然的小巧杯子来。
什么玩意?
土伦杯!
这就是当初阿布契郎身死下葬的时候,其父大屋作塞在儿子心口的那只小杯子。
“这是啥?”
温璇手里握着这支显然价值不菲、深透古意的小巧物事,问道。
这东西,里面是碧绿透亮的一块玉,外边包裹着的是一层仿佛被溶蚀的黄金,斑斑驳驳,布满不规则的小网格。
就像那玉,被淋头浇了一勺沸腾的黄金溶液,然后自然冷却而成。
外形,就像一支特别精巧的尊。
“啥东西,这么晃眼!”
在被灯光月华照映下,闪花了眼的高宾顾不得避嫌,快步走上来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