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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致富第七十四章(第1页)

翌日。

沈皓习惯了晚睡晚起,哪怕穿越了,这个坏毛病还是改不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小孩子已经收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来了啊。”沈皓看了眼枕头边的手表,“八点半,这么早啊。”

以往的这个时候,他一定会躺下,再睡一两个小时,但现在……

沈皓看了眼一直盯着他看的人,认命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衣服。

“起来很久了吗?”

小孩摇了摇头。

沈皓也没想过从小孩口中听到他想要的答案,其实就算他起来很久了,他也是会摇头的。

沈皓虽然带着小孩先去简单的吃了点,然后再带着人去了一趟省公安局,在那里登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不过他没有把那块布的事情告诉公安同志,他之所以来登记,不是想靠他们帮忙找人,而且怕孩子的爸爸和那不负责任的妈妈一样,最后把事情推到他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身上。

这年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以防万一,悲剧再次重演,被人当做骗子或者人贩子,然后倒打一耙,沈皓只能够这么做。要是小孩的爸爸肯接受他回来销案也不是件大事,要是真像他想的那样,他也有证据脱身。

“沈兄弟,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留意的。”

“李公安,这件事真的麻烦你了。”

“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做的。”

沈皓到这里来之后,才知道原先县公安局的李公安竟然转到了省局,当初为了户口的事情,他特意想办法和他们走近一些,没想到最先用到这层关系竟是为了这个。

离开了省局,沈皓拉着小孩的手,说:“既然这里来过了,那么现在我们去买点东西,然后哥哥带你去找家人了。”

小孩没有问沈皓为什么知道家人的情况,只是乖巧地跟着他,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百货商店里省公安局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不过不愧是省城,这里的百货商店足足有四层高,每一层卖的东西都不一样,装修也比县城那个地方好很多。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要是有的话就和哥哥说。”沈皓语气温和,生怕吓着面前的这个小孩子,现在他心灵正脆弱着,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温暖和爱。

沈皓见他不说话,也不强求,直接带着他到了二楼,让售货员按照他的尺码给他拿了一双棉鞋,底很厚实,料子看起来也很暖和,应该能过冬。

“就这双了。”这双鞋四块五,对于有不少资产的沈皓来说完全负担得起,不过这需要的布票就有些为难了,他卖粮食换来的布票没多少,当初给自己买了件衣服就都用光了。

不过,堂姐乔依依倒是那里有几张布票。

他这次去临省卖人参,按照她的要求,要求用钱和粮票一起买,有时候为了降低点要求,他也同意了可以用一些其他的票换,其中就有几十张布票。

不过大部分都是临省本地的布票,在这里用不了,所以他回来之前就在那边把这些票都用完了,只留下了十张本省的布票。

一开始乔依依只说要粮票,他还想要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呢,如果她不需要这些乱七八糟的票的话,他还打算用这些票帮她和别人换粮票,现在看来恰巧不用愁了,他可以用自己的粮票和她换布票。

正好,一举两得。

沈皓思索了片刻,就立刻用那卖人参得来的布票,买下了这双鞋。

沈皓清楚小孩不会接受他的东西,所以鞋子被沈皓以东西已经买了退不了为由硬是让小孩穿上了,至于衣服,沈皓则是骗他说是给堂妹买的礼物,可是衣服太厚不好拿,所以请他帮忙穿着,等到了之后再给自己就行。

沈皓看着打扮一新的小孩,更加有精神气了些,他竟诡异的生出来了一股自己在给洋娃娃梳妆打扮的错觉。

噫!肯定是错觉,他才不是乔依依那种小女生,小时候天天抱着娃娃不撒手,然后每天死活都要给它换一套新衣服。

沈皓两人从百货商店离开后,搭乘一位大爷的顺风马车从省城到了县城。

因为不知道替小孩找爸爸要花多久的时间,怕乔依依等不及需要这笔钱,所以沈皓决定先去找乔依依把东西给她,然后再去找人。

“你说依依一家人啊,他们都回去过年了。”莫芝笑眯眯地说着,视线却打量着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年轻人,“请问你和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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