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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 与美强惨男配度过生命的最后三十天(第2页)

原文主要写女主的复仇之路,并没有提到过很多关于我这种小角色的细枝末节。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被樊昭念念不忘的初见竟是被剑指着。

被剑指着,一见钟情?

这他妈是什么变态心理?

我不理解。

无人在意我能不能理解。

日渐西斜。

我坐了很久,久到腿都有些麻了,才理清脑海中的千头万绪。

我是樊昭没错。我爹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毒医圣手樊高也没错。

他老人家天纵奇才,医毒双修,在江湖上的名声亦正亦邪。

可惜身为他独生女的我啥也不是。文不成武不就,医毒也都只学到点皮毛。

这也是为什么书中后期樊昭拼命想替越青易解毒却始终解不了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得不说,爱情使人盲目乐观。

幸好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我。

我决定不喜欢越青易了,更不想不自量力地去给他解毒。只想安静苟到能离开这个世界。

可我刚产生这个念头,便听见滴滴滴的声音,随后一个信息凭空出现在我脑海:因宿主产生强烈的回家意愿,触发本世界唯一任务——陪越青易度过最后的时光,然后替他收尸。任务完成,即可回到现实世界。

???

???

什么鬼?

为什么别人穿书都是攻略高富帅,众星捧月走上人生巅峰,到我这儿就是给反派收尸?

还是唯一任务?

没有点支线剧情吗?

很遗憾,真的没有。

天真如我。

不久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在这本书里,从遇见越青易开始一直到越青易死,我俩都会被牢牢绑定在一起。

就好似有个贱兮兮的声音一直在说:你既然这么喜欢他,我就成全你跟他待在一起。

缘分二字,妙不可言。

我好想逃,但逃不掉。

譬如现在。

我正睡着觉,天上便掉下来一个人。不偏不倚,正砸在我旁边,砸起的尘土扬了我一脸。

我睁开眼,转过身,仔细一看,好嘛,果然是白天刚见过的越青易。

天道你好牛逼。

我握紧自己防身用的小刀给自己打气,悄咪咪靠近昏迷的他,心头有些疑惑。

收尸成就今日就要达成了吗?

书中世界一日游体验卡到期,耶。

他睁开眼看我。

草率了。

我顺势亮出刀,接着盘腿坐好,从怀里掏出一个苹果开始削皮:「恩公,吃苹果吗?」

越青易还是看着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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