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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后说过,假使我喜欢上一个男人,对方负了我,那么千万别要死要活。
蜜汁猪肉片好吃吗?好吃。
芋头扣肉好吃吗?好吃。
竹筒蒸饭好吃吗?好吃。
这世间享用不尽的珍馐美味,消受不够的滔天富贵,为了一个男人尽数抛弃了,那怎么行?
所以,男人嘛,都这样,图新鲜。他爱贪嘴就让他贪嘴,咱们在家依旧吃两碗饭。
母后的话很糙,但理不糙。基本用普普通通的例子,我也就懂了全部。
罢了,随他去吧。
如今江寻心中有意中人,我也放心一些。他下半辈子不会老无所依,我也不会被他的甜言蜜语所蛊惑,我攒点钱,还是得走的。
我不是一个太纠结的人,事情想明白了也就忘了。
时辰差不多,我跟着白柯到了一间茶楼。不是我傻,忘记茶楼名字,而是这间茶楼就叫“一间”。
如此有个性,我很喜欢。
进了茶楼,我和小二报了一声:“我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小二一听,急忙跑回柜台后,掏出一本话本,道:“您给我签个名,中不中?”
“中。”我两臂张开,潇洒地抖了抖袖子,左手执笔,往本上画了个“江”字。
昨晚想了很久的签名创意,左边的水字旁写得快了可以连成一道弧,右边的工字可以搞点创意,只留上杠与下杠,缩略成两点。于是,就变成了一个平易近人的笑脸“(:”,既简单又方便,深得我心。
小二顿时被我签名惊到,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声请我上楼。
快要到厢房内了,我在想,要不要揭开我的面具,毕竟以面具示人不太礼貌。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说,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才能更戳中来往读者的少年少女心。
算了,还是戴着吧。
我刚进屋,环顾四周,脸上的笑就维持不住了——原来,所有人都打算用这套蛊惑读者,全戴了面具。
我拱手作揖,自我介绍:“诸位先生好,在下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他们有些人虽还没有话本作品印刷出来,但毕竟是原创作者,还是统称为话本先生(作者)吧。
“原来是江公子,在下是玉树临风王二楼。”角落里有一穿青衫的少年郎走来,对我微微一笑,客气道。
玉树临风王二楼?这笔名眼熟。我想了想,记得他的作品,他写的是《极品将领》,里头具体说了什么,我没仔细看,但就销量来说,他是位居榜首的。
我面对强大的敌人,干干一笑:“原来是楼楼。”
为了打消他的戒备之心,我决定亲近他,以亲昵的爱称相称。
他的笑僵在脸上,好半晌,才回我:“江公子果然有趣。”
“哈哈哈,过奖过奖。”糟了,他居然一眼就猜中我的弱点。我这个人无法抵抗任何夸奖,再怎么隐晦的赞美之词,我都能听得出来,并且喜形于色,很容易丧失警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