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为失恋,顶多算一个笑话罢了。
她们都想错了,我没有借酒浇愁,更没有发酒疯,我就是离开莫怀青坐上车的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意。
整整三年,在相敬如宾的过程中,我竟然爱上他了。
我骨子里一向傲气,要不然朋友也不会给我一个女神的外号。
他说他离不开陆颖夕的时候,我心脏揪的很紧,那个疼不是来自我的占有欲,而是我竟真的在乎他。
3。莫怀青找到酒吧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四点。
他拉起我的手:「跟我回家!」然后跟我的朋友们点头道谢。
我喝的有些腿软,还是站起来,脚步踉跄的跟他走了出去。
直到出了酒吧,我松开被他拽的生疼的手,才发现他双目有了血丝,汗水都把白色衬衣打湿了,眼底的怒意呼之欲出。
「从八点到现在整整九个小时!你不回家不接电话,你是不是要吓死我?
」「要不是看你朋友发的ins,我都不知道你在这里。
」「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大半个城,我怕你……」「怕我自杀吗?
」我脱口而出打断他的话,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半分酒气,「莫怀青,你可能还没那么重要。
」他听了有些失神,却什么也没说,拉开车门将我扶了进去。
回到家,保姆张姐请假这几天不在,莫怀青帮我擦了身,见我躺下之后又跑到厨房里忙了一会,最后端来一碗小米粥。
我没睡着,客厅里的响动让我有一种幻觉,我的丈夫在一心一意地伺候他的妻子,这幻觉将我拼命压下去的喜欢生生拔起。
「把粥喝了再睡!」他放下粥,脸上说不出的表情「我要去一趟海城,明天公司的庆功宴,我就不参加了。
」见我没说话,他顿了顿,又开口:「我去见颖夕,她直接去了海城,三天后才会回来。
」自始至终我没有说一句话,他走了,我听到了车子的启动声,疾驰声,绕过窗前最后了无踪迹。
海城距离我们泉州,整整一千公里,莫怀青为了早一天见到他的心上人,真是千里奔赴。
他是那么着急,一分钟都等不了了。
我胃口突然烧的厉害,起身跑到厕所吐了半天,直起腰来才发现,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
天光已大亮,我跑到书房,倚靠在莫怀青最喜欢的那把躺椅上,学他最喜欢地看书的姿势。
想着刚结婚时候,每个周末的午后,他都是这样倚栏读书,我就在一旁偷闲,偶尔偷瞄一眼他,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煞是好看。
这样的日子,应该是一去不复返了吧。
4。我整整睡到下午,起床后觉得胃口舒服了很多。
许是昨天那碗小米粥起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