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霍斯德的死相极惨,凶手作恶手段残忍。
如果说之前我还不确定凶手是不是我,得知这个信息后,我知道,凶手肯定另有其人。
毕竟那种人渣,仇家应该不少。
而根据庄园的下人回忆,当天只有我进过霍斯德的屋子,他们一口咬定我。
真正的凶手完事后,完美地制造了不在场的证据。
不知那位真正的凶手现在何处,不过,我也懒得为自己辩解了。
因为我的黑发黑眸,就已是他们所觉得的,莫大的罪恶。
我这样的人,犯这样的罪,理所当然。
我的辩解,他们不会信。
而且,他们也急需一个罪人,来平息这场侯爵被杀案,以此好向上面交代。
因为上面的压力,让他们几天内抓到凶手。
是谁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有合理的犯罪动机。
可笑。
不过比起辩解,我现在的确更想的是,带着罗顿庄园里,那三个一步步将我推进深渊的人,一起下地狱。
哪怕,我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个世界,我来了一趟,很苦。
苦难就像无止境般地涌向我,我不太想继续待下去了。
法庭上,我平静地认下了这桩杀人罪。
我被判死刑。
维德、洛兰和贝芙卡,被判无期徒刑。
我安静地坐在死囚牢中,听着不远处看守的两个看守兵在那里议论:「听说了吗,北区那边,昨天死了一个,疯了两个……」
后面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听不到,便也懒得再听。
我靠着墙抱膝坐着,缓缓闭上眼。
我没想到的是,不同于其他处刑方式,上面给我判了火刑。
只因我杀了人,又是黑发黑瞳,被认定是怪物,是恶魔的象征。
他们认为,只有火刑,才能烧尽我所有的罪恶。
行刑那天,是在市集的广场上,公开处刑。
刑台的四周围满了观刑的人。
我戴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走上刑台,他们将我手铐和脚镣解开后,将我的双手双脚绑在了火刑柱上。
温暖的阳光倾洒下来,赐予它虔诚的,向往光明的子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