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有点可怜,还有点可爱。
「那你们是什么关系?」
「也没啥关系,主要我吃过他们家几年的饭……」说着,他默默凌了我一眼,鼻头微红:「后来我妈得病走了,走之前一直说给人家添了麻烦,这也算我欠她的吧。」
眼前男人面色苍白,眼角眉梢却红透了,看似强硬实际却脆弱的神色里,渐渐渗入了委屈的情绪……
忽然就不想和他吵了。
「抱抱。」
面对我伸出的双手,沈孝抿了抿嘴,
难以相信这么强硬的人,嘴唇却如此柔软,尝起来还有股子薄荷味儿,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甩不脱的欲色。
我抵着他额头道歉:「对不起,我的确做过周澍的舔狗……」
许是被顺毛摸过了,他这回没有炸,而是反问我:「你知不知道,别人和我说话都是按小时收费的?」
「我都倒贴你多少小时了,难不成也是舔狗?」
「明明只是勇敢追求感情,这怎么能叫舔狗?」
不知如何面对这份评价,我只能不住眨眼,将涌上的泪意眨回去,而他温柔的攻陷,好像一只宽厚的掌抚在我心上,渐渐将我的伤痕抚平。
此刻,面前的男人睫毛颤抖着,语气甚至有点低声下气。
「所以,能不能请你……。为我再勇敢一次?」
(二十六)
我一直以为爱的反义词是不爱,后来才知道,爱的反义词是遗忘。
和沈孝在一起几个月,我再也没有想起周澍,和曲若羌的设计工作室也在辛苦的运营下慢慢扩张,由市中心的小工作室,发展为十个人的小团队,工作地点也由市中心挪到了市郊。
我渐渐没有空去寻沈孝,更多的反而是他来找我。
不仅如此,他甚至也学会了一手现场烹调的手艺,虽然一开始火候不对,但总归是越来越好。
很多次,他难得有一天空假,却不去放松潜水,却开车送我去工地监工,最多的一天,陪我跑十多个地方也是有的。
现场到处是尘灰,我总会沾得浑身都是,这天他又来接我,尽管我已经十足小心,仍然把污渍沾到了他车上,顿时满心歉疚。
「对不起啊。」
「麻烦说点我爱听的。」
「………。我想你了。」
「乖。」
眼前一暗,却是他忽然凑过来,低头仔细地给我系上了安全带,清爽碎发,冷白皮肤………
心跳,忽然就砰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