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迅速整理好衣服,逃离了李成的家。
李成把我送上出租车。临上车前,他跟我说:「丽丽,当你只考虑『对不对得起』他的时候,你其实已经不爱他了。」
或许他说得对。我早已不再爱冯国超了。
毕竟,对像我们这样的北漂来说,爱情太过奢侈。
早在我们一次次为生存拼杀的时候,我们之间的爱,就已被消磨殆尽。
但当脑海里闪过冯国超的面孔,我还是被愧疚淹没了。
我们在一起十年。
没有爱情,也应当还有「义气」。
就当为了义气吧。
我觉得,应该再给冯国超一个机会。
2
在车上,我不由得想起跟冯国超在一起的点滴。
我们是老乡,都来自小城泰安。他是肥城的,我是东平的。
用现在的话说,我俩都属于「做题家」。
从高考大省一路厮杀,考进北京的985,天知道有多不容易。
不过跟冯国超比起来,我更不容易。
因为他是家里的弟弟,而我是家里的姐姐。
冯国超家虽然谈不上富裕,但他作为独子,家里全部资源都是他的。
至少,他从来没有失学的风险。
而我呢?
从小到大,不知道听过多少次「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早点出去打工挣钱比什么都强」。
随时都处于失学边缘的我,必须得一次次考第一,才能让家里继续供我上学。
我上大学,靠的也是助学贷款。课外时间几乎全用来打工。
我跟冯国超,就是我在校图书馆兼职的时候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