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不是没跟异性有过近距离接触,可她一般都有些抵触,亲近些的好友也是坦坦荡荡,甚至还能给对方来个锁喉。
怎么碰到薄振,身体反应就这么奇怪啊?
安亿笙侧目,看了眼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薄振的手很漂亮,因着身高优势,手也很大,指节长且骨骼分明,掌背上凸起的骨骼若白玉扇骨。
很漂亮的手。
安亿笙仅看了一眼,竟红了脸。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再说话,直到上了车,安亿笙刚才猛烈跳动的心脏才平复了些。
上车后,两人各坐各的,原以为薄振喝多了会顺势靠着自己。
可男人只是很乖的靠着窗户。
想到这儿的时候,安亿笙也被自己的形容吓了一跳。
竟然会用乖来形容他。
可,事实就是。
车内光线昏暗,薄振安静的倚靠在车内,碎发有些长了,几乎盖住了双眼。
他闭着眼睛,鼻息平缓,浓郁的酒味在禁闭的车内蔓延。
真的好乖啊。
安亿笙自己的酒品不是很好,从前喝多了被朋友们拍下过不少抓马视频作为罪证。
或许人真的会喜欢跟自己不同的事物。
此时此刻,安亿笙就这么盯着薄振良久,久到有些许痴迷出神。
外面的雨势有渐大的趋势,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眼情况,含笑着收回了目光。
这种目光他以前在他媳妇儿眼睛里看到过,就因为那眼神,他一下子就决定要娶她。
“小姑娘,回去以后要记得给他搞点醒酒汤。男人在喝醉的时候很脆弱的,趁虚而入才容易得手。”
安亿笙闻言,咯咯咯的笑起来,“用不着趁虚而入,我们已经结婚了。”
安亿笙的语调有些绵长,像是染了窗外烟雨,垂柳般袅袅。
还带着几分胜利者的小得意。
“哦哦,我眼拙了,祝你们长长久久啊哈哈哈!”
“借您吉言。”
说完,安亿笙脱下了外套,罩在了薄振的身上。
喝了酒又淋雨,明天可别感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