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eyRoad街道。
何临感觉有些生无可恋。
陪女朋友逛街真的是世上最困难的事情,已经连续逛了四五个小时。
但马小玲依旧没有疲惫。
反而兴趣越来越浓厚。
而且马小玲有个特点。
她就是很喜欢跟老板砍价。
明明何临的身价已经达到了数百亿,但马小玲依旧很节省,上万的商品看都不会看,反倒喜欢街道上的地摊货。
大概就是几百块钱的样子。
商品倒是挺好看。
“Thistimethisismyfightsong,Takebackmylifesong……”
街道中央有个流浪汉在唱歌。
至于为什么不是艺术家嘛。
因为他的衣衫破烂,脸上的胡须已经长得乱七八糟,看上去脏兮兮的。
“唱得挺好听。”
马小玲忍不住赞赏。
尽管听不懂唱的什么。
但音乐无国界,旋律好听。
何临的眉头却是微皱。
他发现这个流浪汉不简单,身上好像蕴含着一股神秘的力量,具体是什么力量却说不上来。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说完,何临走了过去。
这个流浪汉还在忘情唱歌。
丝毫没有注意到何临的到来。
“来首海阔天空吧。”
“What?”
流浪汉还有些疑惑。
何临还以为他没听过这首歌,正准备拿出手机给他放一下这首经典歌曲。
结果流浪汉的眼神却是有些鄙夷,说:“你不懂这里的规矩吗?点歌是要花钱的,难不成你还想白嫖啊!”
“额……还挺讲究。”
“没有现金,先欠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