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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页)

合炎山距离罗仙剑宗不远,山石嶙峋,从外部看去,山体光秃陡峭,没有丝毫青翠之感——然而在两年前,这里仍是一处郁郁葱葱的繁茂之山,与名字相去甚远——这山名的由来仅是百年前一位道号合炎道人因各种机缘巧合,在此羽化,后人为纪念他便改称合炎山。

在两年前,一群豚鼠兽从内部出现,犹如蝗虫过境,将山上所有植被生物啃食殆尽,让曾经依靠这山过活的小型修真家族活不下去。在自行尝试了几番也未能成功赶走这群豚鼠兽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通过外门交给了罗仙剑宗,却因为拿不出更多报酬,等待了近两个月才等来了林知之。

林知之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一来便风姿惊人地以一套基础剑法干掉了这群豚鼠兽——豚鼠兽仅是低级妖兽,身形中等,利爪尖牙,但毛皮却柔软,攻强防弱,喜爱吞噬食物。真与人战斗起来,稍微高等阶的炼气期弟子便可屠戮尽一山的兽群,麻烦在兽群众多,需要耗费不少时日。

在第一波的清扫后,林知之再次到来,身边多了一只小粉丝。

面团子的乾坤戒之中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鸡鸭等原材料,满怀着雄心壮志要烤出最好吃的鸡(……)来给救命恩人享用。

凤钦对这光不溜秋的环境看也不看,随手找了个地方就地一坐,乖乖巧巧地看着林知之在豚鼠兽之间穿梭,时不时鼓掌喝个彩:“好棒!厉害!”

这时候的他看上去像个十分可爱的小弟弟,简直可以圆满林知之从小想要个弟弟的想法——也正因为凤钦在他面前的软萌,导致了林知之一直以来没有将好感度所显示的那些态度当真过。

什么想摸、求抱之类的,哪怕是暗恋,也可能是幼弟对于兄长的憧憬之情。换句话说,林知之并没有把凤钦当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是当做小孩子去对待。

小面团子,抱抱蹭蹭多可爱。

这也是为什么林知之对凤钦,没有像对苏驭那般敬而远之。在他的思想里,苏驭毕竟是个特殊的例子。

——凤钦虽根据人类的年龄来说已到了懂事的年纪,不少人在这个年龄段已经娶妻。但妖修的特殊性,让他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上,都显得颇为幼稚。

对于林知之的态度,他要过了许久才会明白,为让林知之把他当成一个男人而努力。而现在的凤钦,对于能够跟着林知之,陪着他,对着他的剑法惊叹——恩,虽然看不懂是什么流派!但是林知之用的,一定是世间最顶级的法门!——已经赶到万分满足。

小面团子捧着大脸在内心:诶嘿嘿嘿,我看中的人就是好看,这剑法就是犀利=v=……卧槽,这老鼠好幸运!居然可以差点蹭到他的胸口!我不服!我也要蹭蹭嘤嘤嘤qaq……

脸上的表情跟随着少年飘扬的衣角而不断变化。直到天色昏暗,林知之收起了诱妖草,用一种难以言喻的嫌弃脸看了看手中那柄沾满兽血的剑,竟直接将其丢弃在一边,朝着凤钦走来。

小面团子不解地歪头问:“为什么不要了?”

林知之淡淡道:“外宗杂役铺随手买的铁剑,被鼠血污了。”

——他才舍不得用师尊给的紫竹剑和从小佩戴的本命灵剑去杀鼠呢!咱有钱,任性!

凤钦的眼神却亮了起来,扭扭捏捏道:“那能不能……给我……?”

一个好好的妖界至尊之后,整的跟没见过世面的穷孩子似的,盯着人家落下的东西想收集。

“……”

林知之微蹙起了眉头,拍拍他的头:“你要想要,改天我送你一柄更好的。”

凤钦赧然点头,随即从乾坤戒之中掏出了一只完整的鸡,以及香料,兴奋地对身边少年道:“饿了吗?”

林知之有些迟疑地回答:“……恩。”

听到这话,从来都是仆人端好食物喂过来,甚至曾经还要父母哄着的小凤凰喜滋滋地在指尖燃起一撮灵火,隔空一指,那火便停留在地上熊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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