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乌鸦王的助力,治安肯定不成问题。那么礼仪和治安都解决了,就剩下最后的文书。起先李奥瑞克并不理解为什么文史官的地位这么重,在他的印象中,这家伙不就是个记录场务的吗?约等于婚礼时候的摄像师。虽说有用,但也不是那么有用吧?后来是蒂维丝提醒他说:“文书不光要记录这场仪式,还要写报告,谱写史书,换句话说,他就是皇室面向人民的窗口。对于那些不在皇城的人民来说,了解新王,最先通过的不是您自己,而是文书们写出来的文章。”
原来如此,就是官媒记者呗?那确实需要好好对待,毕竟舆论的高地,我们不占领,就会让敌人占领了。
李奥瑞克望向那个文书官,说道:“关于这次典礼,你有什么想法吗?”
这位文书名叫劳森,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还有一双机灵的小眼睛,给人的第一印象蛮不错。看着他李奥瑞克就会想起那个“风行团的万能工具人”菲利普团长,感觉他们似乎是同一类人。
劳森想了想,说道:“陛下,这次典礼的隆重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我觉得必须要修一部文笔优美、辞藻华丽、详细无比的鸿篇巨著,来歌颂您的丰功伟业,以供后人传唱。”
“要钱是吧?”李奥瑞克笑道。
劳森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说:“陛下您说笑了,不过我们确实是需要一些经费来维持项目的稳定运作。”他说着用食指和大拇指比划了一下。
这使笔杆子的人就是会说话。编辑史书或者是写传记什么的也花不了几个钱,李奥瑞克就批了个条子,让他去找财务那边报销。随后问道:“你打算怎么写?”
“啊!既然经费充裕,那卑职肯定会尽我所能,为伟大的李奥瑞克王编写一部上千万字的史诗……”
“别介!”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我的这点故事可写不了一千万字,你这样狂暴兑水,读者肯定不买账啊!”
劳森笑了起来,说:“陛下!何必管那些普通人的想法?我们又不是靠着卖弄文笔来养家糊口的街头作家!别说是写上一千万字给您歌功颂德,就是两千万字又有何妨?我们找一百个作家联合创作,写完之后您就号召贵族们购买,谁敢不给面子?贵族们一买了,商人们和地主们肯定也会附庸风雅,便跟着买了。至于泥腿子们,他们想买却也不识字啊!”劳森说着大笑起来,在场的大臣也跟着笑了。
然而,众人很快就注意到李奥瑞克王似乎“龙颜不悦”,就立刻收敛起了笑容。接着,李奥瑞克说道:“如果你用巨额经费搞出来的东西就是这种水字数的垃圾货色,那你这个文史官还是别干了。”
劳森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道歉说:“陛下恕罪!卑职愚钝,没能领会陛下的旨意!还请陛下明示,卑职一定让您满意。”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我的意思呢,是修两部书。第一个叫《李奥瑞克帝王志》,或者直接叫《高原王志》也行,这一本主要是详细、准明的记录历史,字数不用多,但是内容一定要客观公正,将来留给后人学习参考。第二部书,可以突出一些演义色彩,名字可以吸引人一些,这第二本再不能脱离历史的同时,要非常好看!大方向上不要乱改,但是细节可以服务于戏剧性,进行适当杜撰。”
文史官并未听过这样的这样的要求,便试探性为问道:“陛下,这个适当杜撰,是怎么杜撰?”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比如说,史格罗温单挑黑水骑士团,两人打了两个回合就分了胜负,你若是觉得不精彩,就可以写他们大战三百回合,但是,最终还是要让格罗温赢。”
“就是故事里边的数字可以变,但结果不能变?”
“是的。”李奥瑞克点头。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劳森兴奋地说道,“我知道陛下想要什么了!您想让自己的故事,在吟游诗人们口中传颂,想让街头的乞丐、泥腿子和妓女也能听懂您的丰功伟绩!想让这些故事变成曲、变成歌、变成长诗、民谣和小说,永远的流传在这片土地上!”
“对,就是如此!”李奥瑞克说道。
劳森十分兴奋,连连说道:“太好了,太好了!我其实最想写的就是这种,只是从前这些东西难登大雅之堂,若是我写出来,一定会被老国王贬去官职的。其实谁不想写畅销书呢?啊,我现在就有灵感了,我现在就想动笔去写了……哦,那第二本书的名字就叫做,《李奥瑞克一世——从泥腿子到国王的传奇人生》这种形式,可以吗?”
高原人的传统是,只有祖上做过大官或者封过爵的人才会有姓氏,像是北伐军里边一众团长就都是没有姓氏的。而许多国王登基之前,都是没有姓氏的泥腿子,当了国王之后,就以他的名字作为初代姓氏,自此以后孩子们才有了姓。所以从今往后,李奥瑞克这个词即是名字,也是姓氏。
只是,称呼当今陛下为“泥腿子”,多少有些冒犯,周围的大臣们大多为劳森这一大胆的行为捏了把汗。然而,李奥瑞克却不以意,说:“这名字很好!名字越怪,书就越火。你尽管去写就是了……哦,记住,这本书里最重要的是传达信息,而不是堆砌辞藻!写完之后,要拿去给街头的劳工、店铺跑腿、农夫农妇,甚至是乞丐和妓女念!直到他们都能听懂,才算是过关,你明白吗?”
劳森先是一愣,旋即说道:“啊!陛下果然圣明!”毕竟是做舆论工作的,他立刻就领会了李奥瑞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