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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穷途末路(第1页)

小甄的动作很轻,让我感受到她少有的温柔。

“这是拿母王穿山甲的爪子制成的摸金符,它有些岁月了,这不是一般的摸金符,是爷爷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东西,这个摸金符可是沾了不少尸气的利器!”

我知道摸金符是拿穿山甲的爪子制成的,可却不知道母王穿山甲又是什么?

不等我问出口,小甄继续说道:“雌性的穿山甲爪子最锋利,最坚硬,有身孕的更为厉害,在它们的地盘,往往都是雌性的穿山甲当头,而且还是有身孕在身的穿山甲。”

“也只有母王的穿山甲爪子可以刺穿僵尸的皮肉,外行人认为一般的摸金符只是意义上的护身符,可真正的摸金符在摸金校尉手里,可是一个保命的手段!”

“爷爷留下来的这个摸金符不知道伤了多少只大棕子了,只要拿出来,一般的粽子都要害怕三分!”

我不由摸了摸脖子上的摸金符,看似光滑,可摸起来很粗糙,不由问道:“按你这么说,这可是一个宝贝,可你为什么……”

小甄看了一眼石棺,淡淡一笑,模样很美,小甄拥有一张古世气质的脸庞,笑起来会露出可爱的虎牙,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叹了一口气,小甄才对我说道:“也许你就是那个有缘人吧,以后你就跟着姐姐我下斗吧,再说了,你送了那么多礼物给我,我这才送了一次而已,就当给你点回应了呗?”

我听这话有些不明所以,什么叫那个有缘人?什么叫以后就跟姐姐你下斗了?貌似小甄比我小吧?

这句话我只明白一点,那就是以后如果再去探墓的话,小甄一定要带上我,所以,我不由看了一眼常叔他们,看他们是什么反应。

因为常叔他们三老都是盗墓老手,如果他们想让我走这条路的话,从小就应该教我了,这一次如果不是陈宇的出现,想必我还被蒙在鼓里。

三老可是我的“老爸”,能不能跟着小甄继续去冒险,还得取决于三老的态度。

可三老似乎不以为意,就当没听见小甄之前说的话一样。

“小甄丫头,你手上拿的是一张地图吧?”

小甄对常叔点了点头,然后将那张羊皮纸摊开。

这真的是一张地图,只是不是常规的地图,看起来密密麻麻的,一看就知道不是现代制出的地图,普通人还真看不懂。

“咦?”

这时的我看到了地图上某个地方标着一个像梅花一样的图案,这个图案我很眼熟。

想了一会,我心中有些惊疑,不由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地图上那个图案竟然和我屁股上的胎记一模一样!

这个胎记只有三老和我知道,可是,这世界上那里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我敢肯定,这张地图一定与我的身世有关!

小甄用手指在地图上慢慢指划,说道:“这应该是去某个古墓的地图,这张地图不是原样版,看样子是有人进行翻译研究拓出来的。”

“爷爷为什么将这张地图留在这里呢?爷爷的尸体……”小甄陷入了迷茫的思考。

而一旁的常叔他们正在偷偷看我,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我突然觉得三老应该知道些什么,却就是不愿意告诉我。

小甄又叹了口气,将地图收起来,说道:“不管爷爷发生了什么事,我相信爷爷留下的东西一定有什么意义,如果能活着离开这里,我一定要去寻这个古墓!”

小甄刚说完,我立刻就开口:“我也一定要去!”

常叔摇了摇头,道:“小常子,安安静静,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不是挺好的吗?倒斗这手艺,说得难听点就是一门短命的手艺。”

许三叔也跟着说道:“没错咧,小常子,行内一直都有一句话,倒斗的都没好下场哩。”

孙二叔本想开口说什么,却话到嘴边又咽下。

对于我而言,自己的身世一直困扰着我,不去弄清楚自己的身世,我总觉得活着很难受,如今终于有了一点线索,我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所以,我不由说道:“常叔,孙二叔,许三叔,你们的养育之恩,我常暮是一定会报的!可人活着就要活得明明白白,带着一堆的迷团入土,难道真的可以入土为安吗?”

常叔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固执的人,一旦决定了做什么事,那是拦都拦不住的,所以,他们选择了沉默,都六十多岁的人了,就算倒了大半辈子的斗,再过几年,十年,他们也会慢慢的走不动道,他们在二十五年前金盆洗手,其实早就有了知足常足,安享晚年的觉悟。

这时的陈宇有些不耐烦了,说道:“我说各位前辈,小甄美女,常子帅哥?我们现在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都不知道呢,你们就寻思着去下个墓了?我陈宇发誓,要是能活着离开这里,我死也不会再碰这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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