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响报警器的车,拼了命地嘶叫着。
她连滚带爬地把自己摆成一个下跪的姿势,拼了命的对着我磕头,嘴里语无伦次地说着俄语。
我被这个莫名其妙的俄国女人吓了一跳,花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似乎不是在对着我磕头,是对着我身后的车磕头。
我试探着往旁边让了几步,她看都没有看我。
我仔细打量着女人,她很年轻,去掉她的狼狈瘦弱,她有一张漂亮的脸。
这辆车是沈牧的,定制款,整个纽约就这一辆。
热闹的纽约都市,这条路像条又窄又长的带鱼一样塞在灯火通明的角落里,连路灯都寥寥几盏,几只翻垃圾桶的野猫在打架,两个醉鬼躺在旁边呼呼大睡。
这个在地上滚来滚去的脏女人,这幅瘦弱的好像一折就断的骨头匍匐在地上,胡乱说着话,发着抖,对着一辆汽车求饶。
像是被毒打过的流浪狗。
我想把她扶起来,可她却发出了痉挛的嚎叫,抖得骨头都要散了,却不敢躲开我的手。
我伸出去的手顿住了,慢慢也开始发起了抖。
这个看起来卑微,下贱,肮脏,可怜的女人缓缓被撕扯开又被重组,变成了我的脸。
那些颠三倒四的俄文变成了一句句耳熟能详的求饶。
如果乞求能有力度,会用力到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我不知道沈牧跟这个女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她让我回到了那个夜晚。
我不愿蒙尘,所以他们干脆将我摔碎了。
我发了疯一样回到车上,找出手机拍下了她的脸,又找了张纸用口红写上我的电话,拿出我身上所有的钱,一起塞给这个俄国女人。
我告诉她,我不是沈牧,不要害怕,我现在有事情要处理,我把电话跟钱都留给你,我会把这件事搞清楚的,我会帮你的。
女人没有回应我,她甚至都不敢看我一眼,只是将自己蜷缩起来。
直到我驱车离开这条街,那路灯下模糊的影子还是小小的一团。
我用秘书的身份来到医院,金楚涵还在昏迷,沈牧陪在病床边,我将他叫了出来。
医院的吸烟室里,我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
洁白的墙壁,发亮的白炽灯,让我眼前阵阵发晕。
「怎么了?叫我出来干嘛?」
沈牧靠坐在椅子上,两条腿伸开,他的外套已经脱了,衬衣袖口卷到了手肘,露出饱满结实的胳膊。
他看上去是那么的干净,健康,漂亮,像是白釉滚绿边的瓷器,舒适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