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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了一会,陆母低声不停呢喃道:「对不起,对不起……」
「没必要。无成本的对不起,说上千万句都没价值。」我问她,「不拉上吗?」
陆母强忍着泪意,看着我肩膀上的那道疤,小心翼翼问我:「不换一件吗?」
「不换了。」我笑笑:「这衣服不挺好看的吗?况且还是您亲自挑的。」
「我,我不知道。」陆母想要辩驳,最后也只是帮我拉好,跟我说一句她出去一趟就离开了。
估计是跑哪儿哭去了吧。
她离开得快,没看到我在她身后得意地笑了。
17
一开始我图的,就不是什么温馨幸福的陆家。
陆家小姐的身份,比一个养父母进了监狱的可怜姑娘值钱得多。
沈听澜是沈家的少爷,他可以说不在乎门当户对,但我不行。
嫁入豪门的灰姑娘?我不喜欢。
沈听澜带我逃离了那个鬼地方,给了我不一样的未来。
他是破开乌云照亮我世界的太阳。
带我爬树摸鱼抓虾体验童年,帮我报复那些欺负过我的小朋友。
第一次到游乐园,第一次喝奶茶,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过生日……
他带我见过太多的不同。
从前我觉得这个世界很无聊,后来才发现,蓝天白云,月亮星星,日出日落,山脉河川原来都会格外好看。
所以我不断地努力向沈听澜靠近,想要跟他绑在一起。
陆父想听我跟沈听澜的故事,但我不想浪费那个时间口水,更不想跟别人分享我的沈听澜。
若不是没能力,我都想学着小说里的病娇把人锁在身边。
所以在沈听澜查到我的身世时,我便起了心思。
陆家千金,是我现在的能力范围之内,能够最快获得钱财和权势的方法。
至少从现在卡里迅速增长的数额来看,效果不错。
陆明珠如果不招惹我,我会因为过去跟陆家计较针锋相对,却不会想着把她赶出去。
我没蠢到去跟一个朝夕相处十七年的人争宠爱。
我要的是陆家人的愧疚,让他们每每看到我的疯魔排斥痛苦,又看到陆明珠这十七年过得有多好时,被愧疚蚕食,逐渐消磨掉对陆明珠的感情。
也满足了我想要报复,让他们跟我一起痛苦的心理。
我的心,早就病了。
陆父怕陆母伤心瞒着我被虐待的事情,那我就让陆母比他们更直观地看到我身上的疤。
那天我惊讶于陆明珠被打,不是因为她被打得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