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们这家宾馆是和「鸡头」谈了生意的,她们带来的客人,房费要分她们一半。
由于这群人带来的客人很多,住的时间也很短,翻房率还高,宾馆到底是稳赚不亏的。
这个工作我一直干到2008年,跨年都在店里住。
后来是警察忽然扫黄,抓了很多妓女进去,导致宾馆的生意一落千丈,我才被老板以开源节流的理由开除了。
……
那之后,一个「鸡头」给我介绍了一份酒吧酒保的工作。
调酒师负责配酒,我就负责在后面擦杯子,偶尔陪客人聊天。
我穿着酒保的衣服,起初不太会说话,很容易惹客人不高兴,时间一长,我干脆就不说话了,只躲在后头观察。
大约十天,我发现了一个规律。
来这儿的客人就分两类。
一类是夜夜笙歌的年轻人,来这里找一夜情。
另一类就是常年坐在吧台喝闷酒吐苦水的中年人。
我经常听这些中年人吐露自己的苦水,事情也各不一样。
什么老婆出轨了、生意让人翘了。
来来回回就是那些事儿,只能说我很羡慕他们,他们还有地方可以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我现在就跟阴沟里的老鼠,有些秘密得一直藏在心里。
这天,有个老哥在生气。
他说自己的老娘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要拆迁,能分到六套新房,家里有四个兄弟分房子。
老娘留了一份遗嘱给老大,说是老大家里分三套房子,其余兄弟一家一套。
他们三兄弟都很生气,觉得老娘偏心,但老娘已经仙逝,就没闹起来。
我听完他的话,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凑上去,问那老哥。
「那份遗嘱做过公证吗?」
「什么意思?」
「就是您母亲写的遗嘱当时有没有两个及以上的公证人,或者去过政府部门做过证明?」
「政府部门没去过,公证人就是我大哥和我嫂子。」
听到这里,我对他说。
「他们是遗嘱的利害关系人,这遗嘱对他们有利,遗嘱在他们手里可以不作数,你们几个兄弟也可以不认,我建议您重新和您大哥坐下协商,看看这六套房子怎么分,如果协商得满意最好,协商的不满意的话,您也可以和另外两个兄弟一起去法院起诉。」
话一说完,那位老哥转而和我细聊。
我也是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他法律相关的建议。
结果这老哥当即回家处理这事儿,没几天这个老哥儿就来感谢我,声称事情有转机。
从这个老哥之后,我名声大噪,每天都有人来找我咨询法律问题。
我也是知道多少就回答多少,不知道的,自己也会去买那本法典查相关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