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地清理了现场。
这是他第一次绑架,也是第一次杀人。
这起绑架案案情清楚,物证齐全,本人也对罪行供认不讳。
很快就结了案。
罪犯张得月被判处死刑,于2008年7月21日执行。
然而,就在临刑前的最后一秒,出大事儿了。
v谎言
2008年7月21日上午,戈壁滩上天气晴朗。
验明正身后的张得月,被法警推到了指定地点,准备接受死刑。
可就在法警扣动扳机的前一秒,张得月突然焦急地大喊:
「我要检举!我知道一桩凶杀案!」
「我要戴罪立功!」
戈壁滩空旷无比,他的声音又很大,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种情况,对于现场的执法人员来说,也是第一次遇见。
他们一方面有点措手不及已,另一方面,又对这个死刑犯的话有着深深的怀疑。
没错,法警们的第一反应全都是:不相信。
大家不相信也很正常。
毕竟这个张得月狡猾得很,审讯和羁押时都看得出来。
在羁押期间,张得月竟然还想越狱,在放风的时候劫持过一次看守!
所以听他这么一喊,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是「假的」。
但法警们仍需按照法律办事。
2008年,我国正在实行的是1997年修订版的《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1997年修订版)》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也就是说,既然张得月说要检举,就得先留他一命。
张得月自己也知道,他这次的供词,关系着他的生死问题。
于是他不敢磨蹭,立刻就把知道的事全撂了。
他检举揭发的是一起「奸杀案」。
案发时间在2006年秋天,死者叫杨艳,被先奸后杀。
尸体,就被埋在89团十连的一块棉田的引水渠底下,埋藏深度大约在1米到1。2米左右。
这个供述太详细了,法官们不得不引起重视。
在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并获得同意后,张得月的死刑被暂时中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