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长的手指环握着我的腕部,往他的身上拉去。他的力度很轻,却不知怎么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移向他。
因为看不透他的意图,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高速运转的脑袋不停地思索着应对他的计策。
“给你。”他把袋子挂在我的手掌上,便绅士地缩回了手,跟我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瞧着手里的袋子,我的心比袋子里的东西还要沉,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我的手还保持着端平的姿势,“我不习惯晚上吃东西。”
“以后,你会习惯的。”
看不透的眸底似乎闪过一阵希冀,“晚安,晚儿。”
说完,他就果断地转身离开了。
晚儿……
许久没有听过的称呼当即让我呆立在原处。
我怔怔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冰冷的铁门后,直到显示屏上的数字显示为“1”,才失魂地转过身关上门。
晚儿。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这么亲昵地叫自己。
然而,她已经是一个只能缅怀的人了。
熟悉的话语或是熟悉的场景,总容易勾起人的追忆。
那个人,总是半夜起来给自己盖被子,总是做好饭菜等自己放学回来吃,总是用单薄的身体给自己完整的爱。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即使病痛苦苦地折磨着她,也夺不走她惯有的优雅。
红颜多是难逃薄命。
抛开萦绕在脑海里的哀伤,我才重新审视放在桌面上的袋子。
能把装食物的包装做得如此精致的,除了林林总总,在羊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林林总总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更何况他打包过来的还是总店的招牌点心。
买个夜宵还要跨了大半个羊城。
秦深果然是一个暴发户的傻儿子,不,应该是土豪家的。
土豪家出来的产品才会有这样的绅士风度与痞子气质。
吃饱就睡,这并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是熬夜更加不好。
大概医药院校出来的人,都比较注重养生。只是在身材与健康两者之间,我更倾向于前者。
为了消耗多一点能量才躺上床,我趴在电脑桌前,强打着精神硬是追完了之前落下很多集的电视剧。
反正明天不用上班,即使晚睡也能晚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饱满,大概就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