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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章(第2页)

十五骑里面,最小的二十岁,都比我大,放眼望去,都是一身横练肌肉的叔叔伯伯。

我也无法想象自己会受到长辈这般待遇,纷纷将我奉为座上宾,满脸慈笑,一口一句「扶风闺女」,谄媚地像是赵王宫里讨吉祥的伶人。

大家都不想被选进「丢人」名单,于是明里暗里贿赂我。只是金银财宝我不缺,好刀好酒我也用不上,这贿赂实在有些强人所难。

黄小麦和余兰惊是一个队的兄弟,名单里跑不了他们俩,再加上的一个二十岁,名叫王秦的青年主动过来,剩余得都是推来推去。

后来我问王秦,怎么这么想得开,他倒是毫不在乎地笑笑,和我说,无所谓,反正我不要脸,给钱就行。

我从王秦的话语里听出了些不寻常,于是在多次「丢人」训练后的歇息中,挨个问了一下各位叔叔伯伯。

「为啥都不想从跃天门城墙打仗。」

众人说法不一,总体意思都一样。

丢人,他们要脸。

我只好作罢。

而这个训练,几乎是一路攻城略地的路上进行的,毕竟训练归训练,打仗又不耽误,在攻破一座有一座城之后,我打仗的技术也有了些长进,至少绝不会拖累余黄二人,必要条件下还能和他们打个配合。

直到行军至距离天门城二十里处,当夜,粱翀将我叫到了他的帷帐中。

帐内烛影摇曳,昏黄的灯光的映着粱翀坚毅沉静的脸庞。

好看是好看,就是这倔强我太喜欢。

我心里正给粱翀打分,粱翀一句话就让我心肝一颤。

「两日后,攻打天门城,人你挑得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都嫌丢人,都不想被丢。

可这话也不能就这么直说。

「其实十五骑我挨个试了一下,丢谁都可以。」我含糊了一下,谁知粱翀的眼神啊,跟刀子似的。

然后我话锋一转,「于是我决定让他们抽签,选出七人跃城。」

粱翀今夜就要名单。

我没办法,只好挨个将各位叔叔伯伯从被窝里拖出来。

篝火旁,众人打着哈欠,我借着火光亮出手里的棍棍。

「诸位,此次丢人,我已经选出三人,还差四人,将军今夜就要名单,几人大家都不愿,我们就听天由命,是去是留,交给上苍。」

大家一致同意我的做法,于是众人抽签,抽到天门城的木着脸,没抽到的开心的不要不要的。

当晚我再次前去粱翀营帐,将名单交给粱翀。

回去睡觉的路上,发现有一支骑兵,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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