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不弃觑着程蕊珠的脸色,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小媳妇一生气掉头而去。
只好一边用袖子擦了擦沙发,一边放软了声音小心翼翼道:
“蕊珠你坐,坐这里。”
“。。。那个什么倩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都没见过。我这个大嫂她经常抽风的,做事想一出是一出,你别往心里去。”
“没关系,”
程蕊珠是觉得一个女人敢这么不管不顾,多少有点原因,所以她也没急着出手。
弄明白原因再说。
程蕊珠拿出自己带的礼物:一颗看起来200年左右的人参,她用空间里的池水连夜浇出来的,她也不知道效果咋样。
装在木盒子里,应该拿得出手?
“陆伯父,这是我放牛的时候,在猫耳山上挖的,您别嫌弃。”
陆父眼睛都瞪大了。
天爷啊,这白白胖胖水灵灵、跟大萝卜一样的大棒槌,根须上还带着新鲜的泥,你管这叫“别嫌弃”?
这啃一口怕不得起死回生!
陆父突然觉得,这个小儿媳妇好像也不是个正常人,怎么破?
不过,关他什么事?人又不是他娶。儿子看中就行!
反正他瞧这姑娘身子正,眼神清明,和老大媳妇比起来那就是天上地下。看来还是小儿子更有福气些啊。
刚好家里的服务人员杨阿姨送茶过来。
陆父道:“……那个,儿媳妇啊,你坐会儿,我上楼拿点东西就下来。”
程蕊珠:“……”
刚才还是“蕊珠”,这会儿就叫上儿媳妇了。陆家这跳着来的节奏是一脉相承的吗?
趁着陆父上楼的空档,陆不弃赶紧把陈凤春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他这位大嫂原本是川省一个小地方文工团唱歌的。他大哥陆不离下基层检查工作的时候,基层组织文艺演出,就被陈凤春盯上了。
也赶巧那天负责护卫陆不离的是地方上安排的警卫、让她钻了空子,偷偷溜进了休息室,又闹出动静来。
陆不离因为在午休,外衣都脱了,一时说不清。陈凤春非说是陆不离约她来的,最后没办法,为了不造成更坏的影响,陆不离捏着鼻子娶了。
陆不离虽然不愿意,但一个女人而已,本来想着娶就娶了。
结果婚礼那天,陈凤春大概怕陆不离不愿意和她圆房,又干脆下了烈性的药。
这一晚上把他大哥折腾的,差点去了半条命。从那以后他大哥就几乎不回家了。一开始陈凤春还战战兢兢生活了一段时间,没多久就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一下腰板就硬实起来。
等儿子陆川生出来,更是彻底放飞自我了。
当即把陆家好不容易给她调到市来的文工团工作卖了,也不上班,就在京城当个富贵闲人。
陆不离不回来,她就到处找事儿。一回来就又哭又闹、直到陆不离再次离家,就这么恶性循环。
“陆川这孩子也被养废了……”陆不弃叹息着说。
“伯父没考虑过把孩子接过来养吗?”程蕊珠好奇,总归是陆家的子孙。
“我们提出来过,那女人不愿意,到处跟人说陆家抢孩子,让她们母子分离。”
“最重要的是,那孩子自己也不愿意……”
“和他妈这么亲?”她觉得陈凤春也不像多么爱这个孩子的样子。刚才陆不离要去抓孩子,她没从陈凤春身上感觉出一点紧张。
陆不弃苦笑:“因为陈凤春不管他,什么都依着他,到这边就要受管束,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