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面室里的是安琪的重案组同事Michelle(美雪)及另一名男警,她向阿珍问道:“你独自进入主人房将周晓雪的儿子扔下楼了?”
阿珍连忙摇头道:“没有,我进去没有碰BB一下。”
“那你进去做什么?”
“我……”阿珍迟疑片刻,又道:“我的手机遗留在里面,进去拿回来。我出来的时候,BB还安静地在床上睡觉,我真的没有将他扔下楼。”
“你的手机怎么会在主人房?”美雪翻看口供后又道,“根据你之前的口供,你从外面回来就回自己房间睡觉,难道你没带手机出门?或许我该提醒你,如果有需要,警方可以向电讯公司索取你的通话记录。”
阿珍沉默半晌,逐答道:“其实我回来后,没有立刻回房间,而是到主人房跟晶晶替BB洗澡,手机就是这时候遗留在里面。”
“之前为什么撒谎,作假口供也是犯法的,警方有权对你提出起诉。”
“别告我,别告我……你要做什么都行,千万别告我。”阿珍惊惶地向对方求情。
美雪冷漠道:“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阿珍再度沉默,良久才作出解释:“我是拿探亲证来香港的,不能在香港工作。我不知道帮忙给BB洗澡算不算工作,听说你们在这方面执法很严格,我怕会对签证有影响,所以之前没敢说出来。”
“你有没有留意到,阿珍不停地拨额前的刘海?”在监控室观察的溪望向安琪问道。
“有看到。”安琪面露不解之色,“但有什么问题?”
溪望答道:“她很紧张,而且在撒谎。”
“不能单凭一个动作就断定别人撒谎呀!”
“不如我们赌一盘。”溪望故意挑衅。
安琪毫不示弱,立刻问道:“怎么赌?”
“如果阿珍撒谎了,你就请我吃菠萝油;如果没有,我请你吃糯米鸡。”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糯米鸡呀!”安琪心头一暖,逐问道,“要怎么证明阿珍有没有撒谎呢?”
“让你的同事跟她说,晨晨看见她的手机一直放在客厅,她自然会承认撒谎。”
“晨晨什么时候跟你说过这话?”安琪思索片刻,逐讶然道,“你想误导阿珍?不行!就算她真的是凶手,辩方律师也能抓住这一点推翻所有控罪。”
“我对香港的法律也略懂皮毛,转述别人的话属于‘传闻证供’,本身就是不可信的证据。而且晨晨跟我说过什么,就只有我跟她才知道,你觉得她会记得跟我说过什么吗?”溪望刻意忽略安琪刚才也在场这一事实,其实是向对方暗示如果出了问题,他会承担所有责任。
“我觉得你该去做律师。”安琪虽然颇有微言,但还是照他的意思办。
美雪戴着塞入式耳机,所以阿珍并不知道安琪跟她说话。她按照安琪的提示质问阿珍,阿珍连忙难分辩驳道:“晨晨她撒谎,我的手机放在房间里充电,她怎么可能看……”阿珍意识到自己失言,垂下头不再说话。
“你这句话我已经记下来。”美雪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能从头再说一遍吗?就从你从外面回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