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是个女人,那绝对是个大美女。
坐在主位上的洛秋看着阿史那双湛蓝如星的眼眸,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之色,旋即哈哈大笑起来,“公子,你快念!”
他坐镇边疆,和突厥的人打过交道,对于突厥,倒也没有什么反感。
如果是突厥人做夫婿,他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毕竟他不是那种古板的人。
他的女儿年纪也不小了,再不嫁人,就真的是嫁不出去了。
所以,当这个俊美的突厥族“男儿”说出这样的话时,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
轻轻点了点头,阿史那如烟一边走,一边用清朗的声音说道:
“傲骨高节迎雪雨,西风号角尽折枝;未约红蕊含香待,正是凭楼揽风时。”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一阵欢呼。
“好文采!”
众多年轻俊杰,也是将目光投射而来,赞叹道。
李想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
“此女,果然不凡!”
大唐的才子们,谁不会唱几首诗?
不过,这首诗的境界并不低,而且词藻华美,意境深邃,出自一名突厥人之口,确实令人震惊。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这个女子对大唐的文化非常了解,而且还是个女子。
傅素衣看得眼睛都红了。
“好文采,好英俊。”
看了许久,才低着头,自言自语道,“可惜了,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年,为什么会是个女人!”
“唉!”
她趴在桌上,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坐在主位上的洛秋,也是一脸诧异,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赞叹道:“这位公子的诗词,当真是回味无穷,妙哉!”
洛秋盯着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诗是文学之祖,文人墨客,都是才华横溢之辈,他之所以选择这一关,就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打算。
至少,能写出一首好诗,文气肯定是有的。
没想到,突厥之中,也不乏才华横溢的人才。
就是长得有些秀气。
不过,他并不介意,自己这倔强的女儿,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夫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