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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怎么到哪都能碰到你(第1页)

一起工作的员工听了都笑话我,每次见我都喊我“晨嫂”,让我心里挺不舒服的。

这事就跟吃了哑巴亏似的,他一个傻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说道理更是说不通,所以每次他喊我,我就当没听见。

那些跟我开玩笑的员工倒还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就爱背后嚼人家舌根,他们在背后传,说我为了过上好日子勾引老板的傻儿子。

后来越穿越离谱,还有人说我和晨晨经常在饭店里偷偷做那事,我还怀了晨晨的孩子。

听着越来越离谱的传言,有好几次我都有辞职不干了的冲动。

周老板对店里的情况很关心,这个店里也有他的“卧底”,偷偷观察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如果有什么异常情况都会及时和他汇报的。

他大概也听到那些风言风语,察觉到我最近的那点心思了。

一天下班,他只把我接走,让晨晨先在店里等着他,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跟晨晨玩了这么久,还没怎么跟你提起过他的事呢。”周老板边给我夹菜边说,脸上的皱纹更加的衬托出他的沧桑感。

他的回忆像是把我拉进了一个很长很久远的电影里。

周老板和妻子是在十五岁认识的,那个时候,周老板很穷,也没有文化,而周老板的妻子却家境优渥,一直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为了配得上妻子,周老板从十五岁开始就想着法的创业,自己报成人自考班,终于在妻子毕业前有了成功的事业,得到了妻子家里的认同。

两个人在他妻子毕业的时候就结了婚。

“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家里好几代都是文人,所以她总是更喜爱安静的生活,我无论多忙都会每周抽出一两天的时间,陪她去安静的野外去饮茶赋诗,有时她还会背着自己的古琴,就在流水的河边弹奏呢。我总有种生活在古代的错觉,她就像是一个天女下凡了。我毕竟还是粗人,不懂那些诗词歌赋,她倒也不嫌弃我,只要我陪着她就好。”

提起妻子,周老板脸上的幸福就抑制不住了。

听他的描述,我的脑海中也浮现了一副神仙伴侣的模样,年轻的周老板和妻子在山野河流之间抛弃尘世的纠纷,躲在诗词的意境之中悠闲自得。

那时候大概因为电视剧的影响,我的心里多少有点武侠情怀,总是渴望自己能回到古代,去过像周老板他们这样的生活。

可是生活是公平的,大概是上天给予两个人的照顾太多,引得死神妒忌。

在晨晨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大出血死了,都没来得及见他们的孩子眼。

伤痛欲绝的周老板独自抚养着晨晨,山野之间也再不会有这对神仙伴侣的身影了。

大概是因为遗传了俩个人的聪慧,晨晨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差不多能自己完整的读一本书了,唐诗宋词也是张口就来。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跌宕起伏,就在晨晨被大家誉为神童的时候,一场病夺走了晨晨的灵性,让他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其实想想,也怪我,没早点注意到孩子的病情,给耽误了,我真恨不得烧傻的人是我。”周老板捂着自己的脸,把头发往上捋了捋。

傻了之后的晨晨变得沉默寡言,也不知道是因为不懂得和人接触还是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傻子,不受人待见,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我已经好久没见晨晨的眼神里有反应或者看到晨晨这么活泼开朗了。说实话,当初留下你我是有私心的,想让你陪陪晨晨。我每天工作忙,晨晨又不能去学校,把他放在家我不放心,以前请过保姆,可是她们都偷偷虐待晨晨,我不可能24小时陪着他,只能把他放在我的饭店里,让员工帮忙照看着,也能让他多接触接触这个社会。”

“不过晨晨还是很抵触和别人接触,直到你的出现后,晨晨就像变了个人,有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不是要变好了。”周老板的话里带着希望,可我们都明白,烧坏了的脑子怎么可能回复?也许晨晨只是单纯的觉得我很好而已。

周老板叹了口气,把自己这次找我的目的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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