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暮黎噗哧一声笑:“好吧,算你有理。”
她的眼珠朝四周转了转,“只是,这些如狼似虎满眼放光的人,恐怕更难摆脱。”
“不管,先吃饭,”夜梦天看向神情激动、端盘上菜的跑堂,“香酥鸭来了,为夫给娘子挑个鸭腿儿。”
金暮黎摆手:“那是给昱晴川点的,等盐水虾和时蔬上来我再吃。”
夜梦天闻言,立即催菜。
跑堂忙不迭地答应,声音都微颤。
为紫灵士服务过,这事传出去,极为长脸。
刚才还有人想抢他的活儿,替他上菜。他打死不干。
瑀陬城是个街道不宽、人居拥挤的小城,他在这里端盘子端了十几年,才遇到这么一个宗师级别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拱手相让。
端出两盘山肴野蔌往宗师桌上送时,他看到掌柜的满脸堆笑,跑去搭讪,还赠送水果拼盘,桃酥糕点,以及反复酎酿的醇酒。
接着不久,因太过肥胖而走路一跩一跩的饭庄老板也出现了。
再瞧瞧其他食客。
啧啧,整个饭庄都沸腾了。
金暮黎叹口气:“让你显摆。”
夜梦天很是冤枉。
但不断被打扰,也的确很烦。
挨骂也是活该。
法不责众,何况人家只是因为崇拜。
没人愿意、也没人忍心打骂喜爱自己、崇拜自己的粉丝。
尤其是初被赞美和崇拜包围之际。除了喜悦,还是喜悦。
嘴里说着烦,心里却是高兴的。
金暮黎瞅着夜梦天一边小声道歉,一边忍不住翘起的嘴角,不由低笑,伸手捏捏他的脸:“行了行了,吃饭吧,吃完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下午再去别处逛逛。”
妘青芜原本等着金暮黎出手,看看最高级别紫灵士的厉害,没想到夜梦天也是紫灵士。
而且就那么屈指一弹,就把人弹飞出去。简直……酷毙了!
“暮黎,你老公太燃了,”他只想和聊得来的人说话,“你俩算是强强联合吧?是不是当初在一起的修炼目标就是夫妻携手,天下无敌?”
这话夜梦天爱听。
所以两人并非青梅竹马的事实,打死不透露。
金暮黎却不如他的意,在他来不及阻止时,已然挑明:“我来这里时,这具身体已经十五六岁了,与他相识却不过三四年,所以那种长远目标,和我们不匹配。”
夜梦天气呼呼。
金暮黎见他像小孩儿似的鼓着嘴,不由失笑:“青梅竹马有什么好?从小玩到大,看都看腻了。”
夜梦天轻哼:“那是不是再过二十年,我这张脸你也会看腻?”
“那怎么能一样,”金暮黎哄道,“相公这么好看,一百年也不会腻。”
夜梦天却微微别开脸,垂下眸,情绪有些低落:“以后我一年比一年老,你……你一定会嫌弃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