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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血战下(第3页)

郑平是河北沧州人,从小跟随父亲去辽东做生意,确实有些见识,他接过箭看了看笑道:“前面几个字是万户的意思,后面是人名,读音是活女,连起来就是万夫长完颜活女。”

“完颜活女是什么人?”陈庆有点糊涂。

几名大将都笑了起来,“将军杀了他的父亲,居然不知道他是谁?”

“啊!他是完颜娄室的儿子?”陈庆瞪大了眼睛。

郑平点点头,“他号称金国第一勇士,杀人如麻,他应该是想为父亲报仇,但最后居然没有亲自出战,让人费解。”

陈庆淡淡道:“或许他没有想到我就是陈庆吧!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不过此人弓箭确实厉害,速度太快,我看到了都躲不过。”

杨元清在一旁道:“据说他和他父亲完颜娄室都是用两石弓,两石弓的箭速确实要比八斗弓快一倍。”

陈庆心中一动,不由陷入了沉思之中。

休息了半个时辰,士兵们要动身了,杨元清问道:“将军,我们真要去泾源道吗?”

陈庆摇了摇头,“我没有携带马匹,又放火烧了军寨,就给女真人造成了我们前去泾源道的假象,但事实上,我们在山中躲上几天,再返回麒麟寨,等大雪封路后,我们就能在麟游县呆一个冬天了。”

。。。。。。。。。。。

宋军士兵在距离麒麟寨约十五里的一座山坳内扎营,士兵们用木头和树枝搭建了十几座木屋,每个人都携带了十天的干粮,也有水壶和药品,耐心地在山谷内驻扎下来。

这天上午,杨桦带着二十几名弟兄去附近打猎,陈庆腿上的伤已渐渐愈合,他也想去打猎,但众人一致反对,他也只能在木屋里休息。

他索性取过弓箭,摸索感受,慢慢寻找手感。

陈庆从来没有练过弓箭,只练过弩,他可以在高速奔跑中使用马枪,百发百中,这和骑射不太一样,但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主要是指双腿控马,保持马背上的平衡,这是射击的基础,同时也是骑射的基础。

“好弓!”

杨元清笑着走了进来,他接过陈庆的弓细细看了看,”这是完颜娄室的弓吧!应该是一把两石弓,可惜我拉不开。”

“有什么诀窍?”陈庆笑问道。

杨元清一怔,“将军不擅长骑射吗?”

“不是不擅长,压根就没有练过,我练的是弩。”

“骑射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主要难在控马和协调上,其实将军用弩也一样嘛!”

陈庆摇摇头,“还是不一样,骑射可以在奔跑中随时发射,用弩就不行,必须停住瞄准,讲究姿态要稳,这次我挨了一箭,速度之快我竟然避不开,痛定思痛,如果将来我和完颜活女在战场上再见,我若不会骑射,一定会死在他的箭下。”

杨元清沉吟一下道:“我最早曾是刘子羽将军的部下,他号称西军第一箭,他曾经在军营内开课,传授将士们骑射之法,我很清楚地记得他说过几句口诀,叫做,‘势如追风,目似流电;满开弓,紧放箭’,他说这就是骑射的精华,理解得越透彻,骑射水平越高。”

“他是怎么解释的?”陈庆笑问道。

“他说拉弓要满,放箭要快,满弓没有丝毫停留,什么寻找目标、瞄准等等,都必须在拉弓之前要完成的,‘射箭之时,目标是在心中,而不是在眼里’,这是他说的原话,我一直不理解这句话。”

“射箭之时,目标在心中,而不是在眼里。”陈庆默默咀嚼这句话的意思,用心来射箭,他若有所悟,但一时又抓不住要点。

这时,一名士兵在门口高声汇报,“启禀指挥使,向导杨大志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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