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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痕?呵,他倒希望是。不过被这样误会也好,比刮胡子刮伤要有面子多了。
“别这么多废话,好好练功。”他径直向自己房间走去。
摸了摸自己的枕头,很好,经书还在。
他哪里不明白阿暮的意思,可他短期内都走不了,他也害怕阿暮走掉。所以只好想办法藏着这本经书,能拖多久是多久。他不敢把东西藏到外面去,这毕竟是阿暮回家唯一的钥匙,他不想让她回去,但不能让她一辈子回不去。
后来王九又给枕头加了三层枕套,往里面塞了不少棉花,他本来想找人给缝上,又觉得有点过于显眼了。
王九叹着气往枕头上一躺,很好,很软和,一点也察觉不出来里面有东西。他错过了好多东西,想要弥补,可是老天爷似乎不愿意给他时间。
尔尔辞晚,朝朝辞暮。
那天他摩挲着阿暮镯子上的字,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因为看不懂。
自己以前那么有文化素养么?这八个字看着都是中文的样子怎么完全念不通啊?别的不说,“尔尔”是个什么东西啊?王九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其实等阿暮走了以后急得抓耳挠腮。后来是听了蛙仔的提议,去了大学门口盯梢了一个教授,拿着刀请人给解释的。
《诗经》啊,自己确实没读过。可是“天天从早到晚”是个什么表白的句子吗?他再失忆也知道句子里面该有动词吧,这句也没有啊。
王九觉得自己以前肯定文化程度不够,还是现在的他更聪明一些。只是想到这些又令他辗转反侧,昨晚在椅子上躺得腰酸背痛,本想着回来好好休息一会儿的。不过阿暮肯定更难受吧,他醒来的时候感觉阿暮几乎半个身子都悬空了,幸好自己搂得紧没有掉下去。
不行,城寨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这破地方大老板还老想着抢夺过来?王九觉得得抽空去看看楼盘,就算阿暮不愿意住,哪怕当投资呢?
油麻地这块肯定不合适,王九站在巷尾,掏出一只烟点上,青烟袅袅升起,他的眼神深邃如渊。他的背后是十几个染血的S体,歪七扭八地倒满了整条后巷。
治安真是太差了,王九叹气。这还是大白天呢,他不过是来收个场子,场内已经满是血腥味。他出来透口气,又在巷子里遇见了埋伏的人群。对于一些稍微有些地位的人物,王九向来是不会下死手的,虽然以他的性子都想直接杀掉,可是帮派与帮派之间有自己的平衡。这一点王九很佩服大老板,大老板曾经骂过他们这些人,永远只能是打手。其实差的就是这些□□的手段罢了,看似简单,却很难学,至少王九觉得挺难。
他一直在努力地学,可是遇到这种情况,十几个不具名的小喽啰诶,血腥味本就令自己兴奋,一时之间不受控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巷头杀到巷尾,那些脆弱的脑袋像西瓜一样被撞在墙上,开出鲜红色的花。还有那些痛苦的呻吟,好像是一首歌颂他力量的赞美诗。
王九掸落烟灰,左手扯过自己的衣襟,啧,又坏了。
硬气功是可以刀枪不入,可是衣服扛不住啊,他有时候也是真的生气这些拿武器的小喽啰,明明都是死,为什么非要害自己多花点钱呢。
他沉迷于罪与血的泥潭,在泥泞里开出带刺的花,这种时候他可以什么都不想,只管把心沉浸在享受的情绪里。
可是他不适时地想到了,油麻地可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他的房子不能买在这。
阿暮自然不怕这些,可是这样的环境多影响生活的幸福感啊。
王九见地上有个人似乎还在动弹,他向前走了两步,一脚踩在那人的脖子上,直到听见咔擦一声。手头的烟也正好抽完了,他把烟头往那人身上一扔,再用力踩灭。
他觉得生活和幸福这两个词都好陌生,可他们并非突兀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阿暮融化了山巅的雪,然后俗世燃起炊烟,荆棘在无人处盛开,他和她各自孤独地看见。
王九每次都在这一条街买衣服,固定的几家店,风格他很喜欢。因为他打架很频繁,衣服坏得也频繁,所以衣服也买得多。老板不管是出于对□□的恐惧还是对大客户的讨好,每一次都会把店清空等王九挑选,而且还会给他很低的折扣。
那当然是必须的,王九又不是不知道,每次他买了衣服回去,那些小弟们就会来店里买一些类似的款。所以这些店老板怎么服务都是应该的,他确实是大客户。
王九对小弟们很好,或者不该说很好,他只是拿他们当同类。
他是狗的时候,他们都是狗:他是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可以站起来做人。
说来很可笑,这样的社会里,卑劣的人抱团取暖,误打误撞学会了尊重。
王九一次性挑了七八件新的花衬衫和外套,甩出一迭现金丢在柜台,等着老板屁颠颠地打包。柜台的玻璃在灯泡的暖黄下反射出金灿灿的光泽,王九随意地用目光一扫,却被一个小物件吸引。
“那个戒指,拿出来。”他弯下身子贴近玻璃,乌黑的眸子里折射下欣赏的情绪。他将戒指拿在手里反复对比思索,阿暮每一根手指到底是怎样的粗细,好像大概可能是可以戴在中指上的?他觉得自己还是牵少了,所以才一时间想不起来。
“拿个好看的盒子装起来。”不管了,先买下来,找个机会观察一下,五个指头总有一个合适的吧?实在不行再去改吧。总之这次一定不能抢先就送出去,万一不合适自己又要被她那个女孩朋友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