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献于昏暗中看见慕容云天握着秦筝的手,心中一顿腹诽:慕容云天,你哪里迸出来的,就快点滚回哪里去吧!为什么要霸占我的秦筝妹妹啊!
不过,此时,对他来说,有比嫉妒来得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只听他小声地喊道:“伍凯,伍凯,你在吗?”
如此情景,秦筝也早已想到洞中有人。
只是令她十分纳闷的是:如今正是午后,春日的太阳特别好。即便真的没房子住,需要住在这样的山洞中,那也应该在这样美好的午后,出去晒晒太阳,吸收吸收日之精华,好歹也晒晒霉菌、病菌、各种菌!
大概那个叫伍凯的,听出是风献的声音,摸摸索索地走了过来。
看见还有其他人,伍凯急切说道:“风献,这两人是谁?”
“伍凯,这是我哥和我妹妹。你放心!把你娘,你妹妹们都喊出去吧,好歹晒晒太阳。这几天,那人都没来。今天,应该也不会来了吧!”风献叹了口气,说道。
伍凯听了,忙招呼着洞内的另外三人,大家手脚并用,爬出了洞来。
在这春日最明媚的午后,微风徐来,草长莺飞,野花盛开,一片生机勃勃的日子里,秦筝看着从山洞中走出来的这几个人,却仿佛见了鬼!
从这山洞中爬出来的四个人,个个都白得恐怖,一看便是缺少阳光雨露滋养。
秦筝能理解贫穷,却不能理解在这样一个江南风光的永安镇,在空气和阳光毫不吝啬的虎居村,为什么有人竟连太阳都不出来晒?!难道,是不敢出来?!
比白更恐怖的是,这几个人,除了伍凯稍微正常些外,秦筝看时,有个半老徐娘,应该是伍凯的娘吧,她一张脸上,两颊本应是涂抹腮红的位置,赫然是两枚鸡蛋大小的烙铁印记,这伤疤很显然是新添不久,微微还有些生嫩。
她的脸上毫无血色,走出来时,秦筝见她一条腿有些行动不便,一直拖在地上,像是,像是被人打残了一般!一只手也耷拉着,也像是,像是被人打断了一般!
她的脸上,已丝毫看不出喜怒哀乐,仿佛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却没有意识!
秦筝心中有些难过,视线转向另外两个孩子,一个大约秦音大小,一个刚刚会走路。
这两孩子也吓了秦筝一大跳。
每个人的脸颊也是两块烙铁印记,只是她们的脸太小了,这印记太大,几乎占据了整张脸,让人简直无法直视!
“风献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秦筝厉声问道。
“秦筝,你想知道他们是谁吗?他,伍凯,是我们东家伍财主的儿子!伍凯的娘,这位婶子,是伍财主的十姨娘!”风献握紧拳头,愤怒地告诉秦筝。
“啊!”秦筝大骇,忽然想起固元堂那个红衣姨娘和那个满身焦味的婴儿。
这个世界太小!这个世界也太巧!
“这和你不回家,有什么关系?”秦筝冷冷问道。
一提起伍财主,她的牙痒痒,连带着脸也黑了几分。
“我们怕他们饿死,商量着用挣来的工钱给他们买吃的,一直照看着他们。所以,便耽误了,没有回家。”风献长话短说。
秦筝面无表情,星眸如古井寒潭,深不见底。
风献叹了口气,接着说道,“秦筝,这次和我一起来的村里的几个小伙伴,以前也都在这里做过工,和伍凯是不打不相识。不过,那时候,他可威风了,他是东家少爷,我们是短工。可是,这次来,见他也和我们一样,在地里做工。我们便合伙欺负他。一来二去,见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便怀疑了。那天,便跟踪他到了这里。其实,我们是见他偷拿剩饭剩菜,才好奇跟到这里的。我们来的时候,便发现,婶子和两个妹妹,都快要饿死了!”
“风献哥,你是不是又犯傻了。他,可是伍财主的亲儿子,”秦筝指着伍凯,冷笑道,又指着那三母女:“这几位,是伍财主的姨娘和亲生女儿。你们这么多短工,都是给伍财主种地的,可见伍财主家有多有钱!你现在告诉我,他们会饿死。你是不是又像小时候那样,自己不吃,把东西省下来给比你更有钱的孩子吃,还一个劲地替人家辩解,说人家肚子饿!”
“那人家是肚子饿啊!”风献搔了搔后脑勺,讪讪说道。
“那是人家贪吃。再说,现在,这是重点吗?”被风献气得,秦筝恨不得像小时候那样,暴打他的头。
想了想,却忍住没有动手,只是站了起来,牵着“黄黄”便准备离开。
“秦筝,秦筝,你要回去?”风献讪讪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风献哥,对不起!不是我不帮你。只是,我们,都和伍财主有仇。而且,这个仇结得很深。所以,我脑子里,时时刻刻、一门心思想着怎么让他身败名裂、生不如死,实在没有心情关心他的第多少位姨娘和孩子们的死活!”秦筝说着,头也不回,准备离去。
听秦筝说“我们”,慕容云天的嘴角牵动了一分,乐得屁颠屁颠地跟着她,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慕容云天的世界与众不同。他的世界里,现在,只有秦筝。对于其他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仿佛自动屏蔽一般,从不会眨一下眼睛,皱一皱眉头。
“姑娘,如果我能帮到你,你能救救我的孩子们吗?”一个苍老而死气沉沉的声音,仿佛从地底下传来一般,鬼魅地传进了秦筝的耳朵。
“你确定能帮到我?!”秦筝回头,冷冷地看着她,蹙眉说道,“我现在说的,是要让你的相公,让伍财主身败名裂、生不如死!我说的每个字,都是我真实的想法!按说,你应该去告诉你的相公,让他小心防范,而不是告诉我,你愿意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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