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愿意和他这样见见面,说说话,已经很好很好了。
正是沮丧时,听得她的声音,“我愿意的。”
齐白卿欣喜若狂,“真的?”下意识欲捞她的手。人在兴奋的时候,总喜欢抓点什么,仿佛将东西蹿在手上,喜悦便会永留指间。
沾了雨水的指尖只差分毫便能握住她那一截藕玉青葱,复又想起书里的一句“男女授受不亲”,手指一蜷,终是又收回袖中,辗转摩挲。
书生腐朽,说的大抵多是这种时候。他都卷袖为她擦拭鬓角雨水,如何却不敢碰她的手。难不成手比脑袋更矜贵么?
幼清将双手递到他跟前,十指纤纤,任君挑选。
“真的。”
齐白卿一张脸绯红似霞云。
最终选了右手小拇指。
并不宽大的袖子,因着主人的硬扯硬拉,袖口撑大加长,刚好能够覆住两只搭着的小拇指的手。
雨淅沥沥地,下得越来越急。
两人懵懵地看雨。
天青色的三月春光与雨,柳树枝条垂得抬不起,这景色让人心悦神怡,齐白卿问:“幼清,你喜欢我么?”
“我自是喜欢你的。”这一次,她不假思索地回答。
齐白卿顿了顿,自嘲般扯嘴角笑了笑,没有问下去。
空气松懈下来,幼清说起他以前喝醉酒的事,打趣:“那会子你还捧着我的脸喊名,头都快被你揪下来了。”眼睛往手那边一扫,瞅了瞅袖子下两人羞答答牵着的手指,与彼时情景鲜明对比,抛出话:“不过也好,我若看腻了这个你,一壶酒灌下去,又能现出另一个你。”
一番话说完,彻底恢复从前那般轻松气氛,她说着话,他脸红听着。
临别时,齐白卿将一把伞和一包碎银子塞她手里,“此去甚远,照顾好自己。”
幼清不要他的银子,齐白卿不由分说,一头扎进雨中,长袍尽染泥渍,身影逐渐消失在胡同里。
幼清看了看双手,那只被他勾过的小拇指,竟有道发红的痕迹。
是她说喜欢他时,他紧紧攥住力道太大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