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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第1页)

人群中一阵轰然,纷纷攘攘的叫声便传来。

“大老爷爱民如子,我等都深切知晓了,这重打四十军棍,我等求免了吧。”

“大老爷有这种心,就足够了,哪能让你真的自己打自己呢?”

苦主石老汉,已是站起了身,颤巍巍的想将高岳从地上拉起来,又怕太用力,冒犯了高岳,拉又不敢拉,放又不敢放,直急的叫哪位来帮帮忙。

曹莫几步上前,他是常年奔走,亲下田间之人。虽已年过四旬,却还是有一把子力气。他沉下身子,将高岳架起,激动道:“将军!将军赤诚之心,律己之情,严肃之意,感人至深!贾某既感且佩,自叹弗如。”

“如今众人皆求将军,便连这苦主一家,也是求告不迭。将军,四十军棍,不当耍子。将军还有军政要事、安民整军诸般公务,打坏了身子,如何理政?这一遭,便免了吧。”

曹莫感动之余,口吐肺腑之言,潜意识里,已经认同高岳一郡之首的地位了。

高岳见是他,也听出了他话中的归顺敬服之意,很是欣慰,便道:“先生!先生爱我之心,高某感激不已。”

他索性翻起身,站了起来,对着所有人大声道:“众位。听我一言。”

府衙前登时安静了下来。一张张神色各异的面庞,皆是定定的望着高岳。

“众位。”高岳拱手言道,“尔等以我做戏耶?既然有法,便应是人人遵同。若是因为地位悬殊,贫富有别,就可以区分对待,要法何用?”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那么才有公道可言,万千黎民百姓,才有保障可言。我既然监管属下不利,岂有自我放纵一说?开此先河,日后何以服人?”

曹莫不禁言道:“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昔年魏太祖也曾干犯军法,后亦免之……”曹莫说的乃是三国时曹操行军之时,所乘之马被飞鸟所惊,纵入田间,踏坏农家麦田,犯了军法。

曹操便立时叫人来行刑,主簿郭嘉便说了这样一句来劝谏,意思是春秋的典故说:自古刑法是不对尊贵的人使用的。

高岳饱读诗书,当然知道这一典故,张口便回到:“然魏太祖也曾言,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

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违反,如何能统帅和约束部下呢?先生不用再劝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不愿做到,如何能够让别人信服?

曹莫讷讷无言,摇首叹息而退。

李虎忍耐不住,高声道:“将军当时正府衙坐堂中,城中一应军务,交给了我,是我暂时在总管。既然驭下不严,我更有责。要打,也应打我。”

高岳猛一挥手,厉声道:“都勿再言!我意已决,左右执行!”

他复又趴伏地上,扭头对躲在丈许外、执棍的两个士卒嗔目道:“速来!若是手下留情,徇私舞弊,不认真责打,我必杀汝!”

话已至此,还有何好说。两士卒面面相觑,将军棍紧掣在手,咬一咬牙便要迈步过来,冯亮一把拉住二人,低声急速道:“若当真用全力,你两人也没有好果子吃!”

二人大窘,无可奈何,移步在高岳身边,一左一右站定。

众人看那军棍,齐眉高度,粗如酒盅,上黑下红、上圆而下略扁,低端包着乌沉沉的黑铁,这一棍子下去,妥妥的皮开肉绽,待到打完四十下,怕是半条命都去掉了。

两名行刑军卒,早已站定,却始终下不去手,非是不能,而是不敢也。二人似风箱里的老鼠般,带着求助的目光左右张望,只盼着有人能出来,解了这让人窘迫至极的场面。

高岳待得片刻,见仍无动静,一扭首,见那两名士卒,还是站立不动,面带踌躇。

高岳大怒:“所谓军令如山,令行禁止。主将既有令出,尔等踟蹰不前,惧不执行,若是到的战阵之上,岂不坏我大事?这般对抗军令,唯有明正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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