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男人凉薄冷清的声音在山间回荡,占有欲十足的宣誓主权。
杨欢妩媚的丹凤眼挑起,眼底闪过一道光芒,少有的一颗少女心开始怦怦乱跳。
对嘛,这就对了,大男人就得有点血性,才会让女人有被在乎的感觉。
杨欢轻舔唇角,唇瓣上似乎还残留着刚刚的温度和柔软,火光映照她的脸,脸颊上是浅淡的酒窝,很开心。她把肉递到男人嘴边,齐秦明故意就着她的手吃了一口,故意撒了一把狗粮,噎死他们,叫他们得瑟。
这种行为有点幼稚,但对杨欢来说还挺稀奇,毕竟他在外人面前向来一本正经。
杨欢笑吟吟的看李浩杰,开玩笑似的:“可别,他要是融进你们这些花花公子的圈子,还跟他结婚?不踹了他就不错了。你们可别带坏了秦明,不然我要不高兴了。”
李浩杰抬头灌啤酒,滚动的喉结,十分性感:“嘿这话说的,听着真不是滋味啊,好歹兄弟多年,就不能稍微给哥们留点面子?”
景承轻飘飘补上一刀:“脸皮都那么厚了,还要什么脸呢。”
他这一句话引来其他人起哄:“哈哈哈,就是,杰哥就不是那要脸的人,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李浩杰也跟着笑,在欢快起哄玩闹的笑声中敛下眼睑。
感觉有点心塞,很微妙,他跟杨欢认识的早,高中时就认识,那时候年少狂妄啊,一起浪。
都说男女之间没什么纯洁的友谊,李浩杰也觉得是,何况杨欢长的还好看。开始也想过要不然处处,结果就看到一个男生与她纠缠,杨欢不耐烦,直接踹向那个男生裆部。
十分凶残,看着那个男生扭曲痛苦的脸,还有豆大的汗珠,李浩杰那点想法瞬间被击退了。还、还是做兄弟吧,起码安全啊。
做了这么多年兄弟,也没见她少女怀春,结果二十八了,忽然跟齐秦明看对眼了。怎么说呢?就有种看上好几年的大姑娘,忽然就被别人拐跑了,有点郁闷,还有点不甘心。
但这群哥们嘻嘻哈哈一打岔,那点郁闷的小情绪也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浩杰跟景承啤酒碰一下,掩饰各自眼底的心不在焉。
人生在世,及时行乐嘛,为了一个女人放弃整片森林这种行为太傻了。谁知道喜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能坚持多久,没得到或许还能心心念念一两年,一旦得到了,或许两天就腻歪了。到时伤了朋友多年的情谊,不值得。
兄弟甲:“欢哥要是以后受了委屈,记得找兄弟们,保证揍得他怀疑人生。”
兄弟乙:“男人都是贱骨头,结婚前把你宠成小公主,结婚后就把你当老妈子,所以说,婚姻就是女人的坟墓,一点没错。”
“欢哥这是上赶着往坟墓里跳啊。”
杨欢冷笑:“差不多得了啊,有你们这样的吗?还没结婚就诅咒我婚姻不幸,跟你们翻脸啊。”
他们说话向来无所顾忌,当然知道那些话不该说,说出来是对齐秦明的不尊重,但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是在为杨欢立下马威,给她撑腰。
虽然是好意,但杨欢并不喜欢他们这么做。
恋爱中的女人,向来护短。她的男人,只有自己教训。
杨欢不让说,其他人撇撇嘴闭了嘴。
景承嗤笑,感慨:“女人啊,一谈恋爱都重色轻友。”
“还说女人,你们男人也是一样的好吗!”
“你就会扯淡。”
杨欢哈哈笑:“是不是扯淡,等你遇到那个人就知道了。”
景承摇头笑,虽然没说话,但也不信。他才不会那么没良心,重色轻友。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尤可换,手足不能断。
一帮人喝酒玩乐,伴随山风,皎皎月光,心情十分放松。
男人喝多了酒就开始满嘴骚话浑话,满嘴跑火车。反正喝醉了,自然放飞自我。
一帮人又跳又闹,在山上撒疯似的。
李浩杰喝的脸色通红,歪歪斜斜倒着,后背靠着景承笑嘻嘻挥舞着手,想抓杨欢,可惜齐秦明搂的紧紧的,绝对不给对方可乘之机。
李浩杰醉了,不怎么在意,十分兴奋又霸道:“哼,敢欺负我哥们,我把你小鸡鸡剪了!嘿嘿,剪你小鸡鸡……”
杨欢醉倒在齐秦明怀里,把他挡住,大舌头道:“你个傻逼,大傻逼!你、你要是、敢剪我老公小基基,我就捏爆你的蛋!”
女人大吼:“捏爆你全家的蛋!”
齐秦明:“……”
齐秦明虽然醉了,但意识很清醒。听到欢欢的话,太羞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