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晴,微风。
秦风吃过早饭,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家门,所前进的方向正是甘大爷的家,当然也没忘带上昨晚写完的手稿。
昨晚一直写到后半夜,他才将第一章的内容全部写完,期间那是改了又改、修了又修、对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进行了多次修改与润色,最后才写出这份只有五千字的手稿。
如果可以等价交换,秦风更愿意写五万字的大泼猴,都不愿意写五千字的活着。
还好《活着》并不着急出版,他拥有足够的时间去打磨和完善,完全可以一字一句地慢慢推敲,让每一个段落都更加精炼、更加动人,作为他的第一本实体长篇小说,这本书在他心中有着不同的重量。
不到二十分钟,秦风便来到了甘大爷的家门口。
他惊讶的发现,原本被他踹倒的大门已经焕然一新,不仅重新立了起来,还多了许多新补丁,照比之前坚固了不少。
秦风不由的挠了挠头,他还本打算给老爷子买个全新的铁门呢,却没想到他的速度居然这么快。
“也不知道这次抗不抗踹!”这个想法在秦风的脑袋中一闪而过,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甘大爷家的大门这么亲切。
秦风站在大门口喊道:“甘大爷,我来了。”
“进来吧。”甘大爷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你小子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吃饭了没有?”
“吃完了。”秦风扬了扬手中的手稿,也在乎甘大爷看没看见:“昨天晚上我把第一章的内容写完了,想请您老帮我看看。”
“什么!”一声惊呼从屋里传了出来,紧接着就是一阵霹雳扒拉的声音,之后就见甘大爷飞快走出房门,迅速向秦风靠近。
看那矫健步伐,秦风感觉他之前所说的应该是真的,绝对打过篮球。
“大爷,你慢点,这东西又跑不了,怎么这么大岁数还跟小孩似的,沉稳一点不好吗?”
“你个小屁孩你懂啥。”甘大爷没好气道:“东西在哪呢?”
“这呢。”秦风将手稿递到甘大爷眼前。
甘大爷接了过来,缓缓走到一旁的凳子上坐下,拿起桌子上摆放的烟斗抽了一口,然后轻轻的翻开手中的本子。
入眼就看到秦风那苍劲有力的瘦金体。
甘大爷微微眯起眼睛,细细地打量着秦风手中的纸张,纸张上的瘦金体笔画纤细而流畅,仿佛一根根银丝在舞动,每一个字都透着一股独特的气质。
“你小子这字倒是写的不错,只是。。。。。。”甘大爷抬起头看了眼秦风,又把后半段咽了下去。
“什么?”秦风好奇的问道:“大爷,你说话别老说一半啊,怪让人难受的。”
甘大爷沉吟了片刻,这才缓缓说道:“这瘦金体太过于锋芒毕露,让人看上去不太舒服,它的锐利感太过强烈,往往会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压迫感,你现在要是个中年人,我绝对会劝你赶紧换种字体。但你现在还年轻,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倒也无所谓了。”
秦风静静地听着,陷入了沉思之中。
片刻之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他也是不久前才意识自己对瘦金体的喜爱或许有些盲目。
随着他不停地阅读各种经典之作,他的心态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变得越来越沉稳内敛,导致人与字之间有了偏差。
当初选择练习这个字体,确实是因为它与其他字体不太一样,那种瘦硬挺拔的感觉,仿佛能够穿透人心,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之倾倒。
想要突然改变写字方式,对他来说并非易事,毕竟他已经练习了这么多年,早已习惯了这种字体的书写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