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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她当初只是一时不高兴、离家出走暂时分居表达一下不高兴、希望青梅竹马的丈夫能哄一下自己而已。
然而那天之后,毛利小五郎居然就真的一直没有来找过她。而在她忙完一个案子、猛然心软怀念家人想要回去看他们的时候,居然看到年仅七岁的女儿做饭、收拾家务、照顾她那个早已成年的丈夫!
踩在板凳上摇摇晃晃的女儿,在对任何一个孩子都非常危险的火焰面前挥舞着锅铲,而毛利小五郎熟视无睹地躺在沙发上喝着酒、看着电视里美丽的女明星。
妃英理在那一刻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是怎么想的,又或者她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丈夫原来是这样一个人。
他或者的确在大事面前有责任感、可靠,愿意牺牲自己的职业生涯救你,对你的爱意从来真诚不掺半分虚假,但这些优点也从来无法改变他刻在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
做饭、家务都是女人的事情,男人就该得到女人的照顾一回家万事不顾,而好色也是合理的正常的完全不值一提的,是男人都会有的特质。
就算做饭之类的家务对于只有七岁的女儿来说有多危险、完全不该由她来做,毛利小五郎也不会愿意接下这份工作。
因为他是男人。
她喜欢的那个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长大了。
长成了这个社会男人“该有的样子”,长成了她所陌生的样子。
他可以为了你不顾惜生死,却不会愿意从你手里接过一迭碗筷。
愿意和你在危难关头同生共死的人,不一定能和你在柴米油盐里白头携老。
……多么可笑。
最痛苦的事情在于,他那些值得自己爱的部分并没有变过,但其他的地方却在散发出恶臭。
如果他变成了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样子,身为律政界不败女王的妃英理当然能做到当断则断,带着女儿离开他,而若是他未曾有过改变,别扭之后他们又能重归于好,像以前一样继续生活。
可都不是。
这个男人像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服,珍贵华美让她不舍得轻易丢弃,却谁都不知道这些虱子要多久才能除去、她又是否能等到那一天。
然后毛利英理想起了她好友对她说过的话。
‘其实结婚或者不结婚都没什么区别,临到老了都有让人后悔的地方——不过,反正都是要后悔的,就选现在最让人开心的那个吧。’
现在最开心的?毛利英理问自己,当自己看到那一幕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