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看着一下自己的打扮,蓬头垢面的面像,脏污的外衣,几缕破碎的布条还正在随风飘曳,一切乞丐的特色他都具备,摸着鼻子苦笑道,“这看上去,还真有点凄惨可怜的感觉!”
弯腰将脚下的兽皮拾起来,微微一抖,还真从里面倒出了一枚莹光闪闪的天币,叶凡用手指轻弹了一下,才喃喃道,“这家伙出手还真够大方的,就传个信,竟然就给一枚天币当跑路费。”
灵识透到皮层,探入内部,却只见灵光一闪,将他的灵识挡了下来,叶凡冷冷一笑,“还布了个小小的禁制,小爷倒要看看里面到底写些什么!”心念一动,灵识陡然增大,透了兽皮内部,只见‘限三日交出丹方,否则血洗宁府。’几个腥血的大字,阴寒无比。
“丹方?宁府?乖乖,看来不是件好事,自己还是赶紧将这血信送出去,明哲保身的好。”心中悻悻,他忽觑得对面的一家衣店,便抬脚走了过去。
可刚走到门口,他便让衣料店的伙计拦住了。
“你是什麽人,这里是你这要饭能来的地方么,走远点!”店内伙计皱着眉头怒声道。
叶凡不由得一声叹息,随手就将刚刚得到的那枚天币抛了出去。
天币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准确的落到了那个伙计手中,在其张着嘴,呆着眼的神情中,叶凡不缓不慢的走了进去,路过其身边时,才淡淡道,“赏你的!”
衣铺的掌柜是个大胖子,双下巴、胖嘟嘟的脸,小眼睛里透著精明,看到这一幕,连忙从柜台後屁颠颠地跑了出来,满脸堆笑:“这位公子爷,欢迎光临小店,您千万别跟店内那没长眼的伙计计较,您看上什麽?小人马上取下来。”
可接下来掌柜的下一句话差点把那伙计吓死,“你这没长眼的东西,还站在这做什么,今天起,你就不用来了。”恶狠狠的说完这一句话,还一把夺过了这伙计手中的那枚地币。
这伙计听了,吓得满头大汗,跪在地上,连忙道,“掌柜的,小的绝不会再犯了,千万不要赶小的走啊。”,他知道闯大祸了,能随手就用一枚地币当成小费的人,一定是非福则贵,自己这次一定是看走眼了。
叶凡淡淡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对这种狗眼看人的家伙,他实在是没什么好感,朝衣架上挂着的衣服看了几眼,才道,“掌柜的,四季的服装,各给我来四套。”目光扫过衣架,又说道:“把那件黑白翻毛的披风拿来。”
掌柜取下那件黑白色的披风,笑呵呵说道:“公子爷,这件是‘清雪兽‘的皮制成的披风,您眼力真好,这是小店最好的一件披风。”
叶凡摸摸毛皮,虽然柔软,光滑的很,但比起自己在魔梦森林打的那些天兽毛皮,却是差远了,也没觉得有多好:“什麽‘清雪兽‘,是什麽东西?”
掌柜说道:“好东西,‘清雪兽’生活在林中沼泽里,虽是普通的野兽,但也极难捕获,而且此皮毛可水浸不透,防雨挡风,穿在身上更是又轻又暖。”
叶凡听到这里,咧嘴一笑道:“听上去,好像还真是不错啊。”
“哎哟,公子爷这是什么话,这可是小店一件独一无二的东西。”
“好,我买了,连刚才要的十六套衣裤一起包好,我全要了。”
掌柜听了,心中一喜,心想:“妈呀,这次真是遇到大客户了,一次就卖了店面平常半月的货。”指挥着旁边的伙计,一阵手脚 乱包裹了起来。
“多少钱?”叶凡刚一问完,心里‘咯瘩’一下:“糟糕,自己身上好像没有一分钱啊。”
他身上珍贵的星元珠确实有不少,可这是天朝流通的硬货币,在这里拿出来,未免太惊世骇俗了,而且星元珠是他准备用来修炼的东西,不可能将之兑换出去。
“披风要二个地币,十六套衣裤要十个地币,一共是十二地币。”掌柜的劈里啪啦算完后,笑喜喜的答道。
帐算完,见到叶凡没有动静,这掌柜疑惑了起来,道:“公子爷!一共是十二枚地币。”
见叶凡皱着眉头,像是在考虑着什么,却没有出钱的意思,气氛顿时有些紧张。
店内三四个伙计也慢慢围了上来,显然为了防止叶凡。
过了半晌,叶凡才转头问掌柜道:“你们这收不收天兽的皮毛?”